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

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患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如果首次鉴定是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将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进行。如果首次鉴定就是由市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则由上一级医学会组织进行。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综上所述,患者申请医疗司法鉴定后,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病历本、诊治证明等。并且应该掌握一些医疗过错鉴定注意事项,复印医疗材料时本人要在场,最好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等。如果患者对司法鉴定结果不满,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医疗纠纷是由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不满意,双方发生矛盾,医患双方对诊疗结果及其原因的认定有分歧。而这时如果院方不能对这种分歧给病患方满意的答复或病人方面提出追究责任或经济赔偿时,就必须经过行政,甚至是诉讼手段才...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有很多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去关注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判决的结果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出现偏差的话我们自身的权益就会受到影响。很多人都不知道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那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1、提起...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
      虽然医疗事故伤残等级只有四级,但是却也对应着人身伤残损害中的十级。在造成了不同损害的情况下,自然作出的赔偿也是不同的。但有些时候,当事人可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能判多少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门诊发生医疗纠纷你怎么处理?
      门诊发生医疗纠纷你怎么处理?您都知道,近几年来,医院老是发生医闹事件,而且经常是因为一些小事突然之间就产生矛盾,有时候虽然可以理解,但这并不代表赞成,因为这样不但耽搁门诊时的及时治疗,也会导致医院秩序混乱,有时候甚至会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但这些纠纷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今天我...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医疗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一、医疗过失的情形 1、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2、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


·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医保需要什么手续参保人需要持有本人已经激活且正常使用的社会保障卡,办理转诊或备案手续。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


·医疗纠纷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纠纷起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医疗纠纷起诉时效 其实我国并没有什么绝对时效的说法,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到20年,超过20年无任何诉讼价值! 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这就是民事诉讼时效期限的一般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规...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 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赔偿国家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采取强强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2、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赔偿; 3、法院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