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担保人会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以上几种情形,担保人可以不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因此给担保人造成损失,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生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保证人为该债务提供保证的,可以由担保人起诉债务人及债权人。担保人对债务进行担保应该是在公开公平的情形下进行的。法律对保证人的资格也进行了规定,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作为保证人。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
      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按照规定,公司在发行债券的时候,需要找一个承销人,而在我国,证券公司是主要的债券承销人。债券承销分为多种方式,有包销、代销和余额注销等。同时,证券公司开展承销业务,要按照既定程序进行。那么证券公司债券承销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一、...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公司欠款说明书怎么写? 一、公司欠款说明书 我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归还此次借款中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剩余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分别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结清。 特此证明! 债权人:______...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一、借贷合同为什么是实践合同?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合同关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不需以贷款人贷款的交付作为要件,所以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民法典》规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私自对外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


·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借条怎么办?
      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借条怎么办?当事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准备证据,诉状,自己身份证去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


·个人欠款不还该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欠信用卡钱还不上会被抓吗? 现在人进行消费大多都是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的,一方面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另一方面使用起来也十分方便。但这也会让一些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人产生过度消费的风险。毕竟因信用卡欠下巨额欠款而被起诉甚至被抓的新闻我们也没少见,那么在现实生...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