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很多人的眼里,家暴暴力一般都是实施的暴力伤害行为,往往对受害人的人身、精神造成损害。但您不要忽略了,家暴行为中还有冷把暴力的存在。那么具体来说,家庭冷暴力有什么表现方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家庭冷暴力有什么方式
?
家庭冷暴力常见的特征有:
(1)漠不关心
(2)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
(3)恶语中伤、冷嘲热讽
(4)停止或敷衍性生活
(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
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当事人用“我们在闹别扭”一语带过,而忽视了它对自己的身心所产生的巨大伤害。
二、怎样应对家庭冷暴力
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为在夫妻之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用以应对家庭“冷暴力”的七种方式:
1、平静。如果你发现你的配偶开始出现冷暴力倾向,在任何时候都千万不要大吵大闹,那样会适得其反,你一定要保持冷静,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心情来分析你们之间的矛盾所在。
2、分析。你需要一支笔和一张纸,把你们生活中有可能激发对方冷暴力的问题一一列出,哪怕是小的可能也不放过,然后再把跟你无关的因素也列出来,同时再把你的配偶的性格特点也写出来,看看是什么原因刺激他(她)对你实施冷暴力的。
3、交谈。当你准备好平静的心情和分析好所有的原因后,你就应该主动提出谈话。谈话要在没有第三者的场合下,要开诚布公,把一切有可能的问题都摆在桌面上。你需要的是对方对你同样的开诚布公,如果仅仅是家庭内部矛盾或源于你的矛盾,这种谈话气氛有90% 以上解决问题的可能。如果是你配偶本身的问题,像有外遇什么的,这样也能有助于让你了解事情的真相,或者说,至少让你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所受的委屈和失败是因为什么。
4、主动。是和是散,在你进行分析的时候就应该有个决定了,当你们谈话之后,你就更应该知道怎么选择。从心理感受来讲,你主动做出的选择要比你被动接受的选择要好很多,尤其是由于对方造成的问题,你主动原谅会表现你的大度,你主动分手会比对方有更好的回旋余地。
5、说服。感情的丧失使说服工作变得异常艰难,用过去的爱情、用家庭、用父母、用孩子甚至用财产和名誉都不可能打动去意已决的对方,你的选择就是反客为主,用体贴的形式做出帮助对方的姿态,从帮助对方策划与新人的交往、到帮助对方设计他(她)未来的生活。
6、暂别。要是你们之间仅仅是处在一个较长时间的“冷战”阶段的话,暂时的出差将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但要记住,分开的时间别超过一个月,你回到家后,也千万别分居,那样就什么都说不清也继续不下去啦!
7、写信。对付冷战的又一个选择,就是信来信往。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思维意识和观念想法各具个性,只有通过写信这种传统而又温和的方式,向对方伸出橄榄枝,使彼此主动伸出友好的手能够避免冷水或火药的伤害。
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家庭冷暴力比那种实施伤害行为的暴力更为严重。而常见的家庭冷暴力的方式主要就是上述五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判断一下是否构成了家庭冷暴力。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肇庆律师。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


·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母优先监护。历史上,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长期属于生母。一方面科技之不发达致使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推定较为困难;另一方面传统的社会和道德观念都认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不应承担监护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立法基于对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的性别歧视以及...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一、离婚诉讼子女财产由谁来进行保管? 离婚了孩子的存款一般由拥有抚养权的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


·有老人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近年来,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案件时,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问题就是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离婚以后,为了维护自己各自的利益,往往会闹得不可开交。夫妻财产分割这一块就是您比较关注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有老人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有...


·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应该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处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可以由父母之间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后裁决。那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离婚男方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根据《...


·涉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吗?
      涉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吗 一、涉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吗? 嫌重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收回结婚证,《婚姻登记办法》第9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或者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责任者给...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解...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


·婚前财产是不是永远属于个人财产的?
      婚前财产是不是永远属于个人财产的? 如双方没有进行约定,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永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进行约定,婚前财产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