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
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出来的公司。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解散,人格消灭,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公司。
(二)股东和股权的变动
公司的分立不仅导致公司资产的分立,而且导致股东和股权的变动,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股东可以从原公司中分立出来,成为新公司的股东,也可以减少对原公司的股权,而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在新设分立中,股东对原公司的股权因原公司消灭而消灭,但相应地获得对新公司的股权。
(三)债权、债务的承受
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分立协议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承受原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二、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在公司分立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公司债权人的权益经常受到分立公司股东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损害,所以如果您知道自己的债务公司为了进行资产调整而进行分立的话,要谨防该公司是否进行恶意的公司分立,并注意收集该公司恶意进行公司分立的证据。


·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公司法货币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对此有两点值得注...


·注册公司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需要多久 ?正常来说,注册一个新公司的一般流程时间如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5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各自签字;公司名称3个以上;投资比例;主要的经营范围 (2)工商网点核实身份及签字:时间约为1个工作日。提供材料: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将向公司投资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一部或全部转移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投资者的行为。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主要表现在: 当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
      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企业在进行并购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此时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讲,了解会产生哪些风险是一方面的,而此时如何对企业并购风险进行控制才是最重要的。下面小标就来告诉您企业并购风险的控制怎么操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慎重选择目标公司 公司并购...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按规定,公司安排加班后需要补偿员工,并且可以是进行调休或支付加班费。但是,有些公司要求加班后又不给补偿,比如不支付加班费,严重损害员工的劳动者权益,员工可以积极采取劳动争议处理办法维权。 公司要求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的办法:...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缴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一、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n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N1,就是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


·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议吗?
      章程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议吗?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董事长不是股东会产生,而是董事会产生。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在设立之初就要确定好,而日后也是可以就该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的,这就包括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情况。那么您知道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1、...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文件都有哪些
      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的文件都有哪些(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