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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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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对等的,在老年人遗产的继承方面也不例外。继承人对老人生前的赡养情况是影响其对老人遗产继承的重要因素。对于那些明明有赡养能力和条件,但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同理,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本案中XX的行为是值得赞赏的:在家庭最艰难的时期, XX毅然扛起生活的重担;在丈夫去世、自己再婚后,她仍照料原公婆,主动承担本已不属于她的义务,像赡养自己的父母一般服侍无血缘关系的两位老人,真乃无价亲情。


     综上, XX应当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又因XX长期对老人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还应当适当多分。陈继梅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XX不因再婚而丧失继承权。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 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 马某某和刘某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养子小马 便随养父生活。去年,刘某某亡故,小马...


·如何理解夫妻相互继承权?
          《婚姻法》第24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一规定是与继承法关于夫妻法定继承权的规定相互吻合的。关于夫妻之间相互继承权应注意的问题有:
      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妻...


·父母和子女都可以请求确认/否认亲子关系吗?
      并不是,根据《民法典》第1073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成年子女只能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是为了防止有人借此逃避赡养,同时也保障...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吗?
      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


·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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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


·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 是否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就不能相互继承。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常通过审查再婚时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继父母之女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实际接受生活上的抚养照顾、家庭身份融合程度等因素...


·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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