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参加工作的小伙伴们,通常都会关心五险一金的发放情况,这就关系到我们所说的税前收入和税后收入的区别了。今天,我们和您一起来关注一下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比例是多少?希望为您的顺心工作多有帮助。

一、五险一金的定义。

五险一金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这五种保险项目,另外还有公积金,其中,前面的五种保险项目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

二、企业如何缴纳五险一金?

据了解,《社会保险法》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项目是社保,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强制保障,一方面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依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员工也要增强维权意识,注意合同中是否有不合法规之处。一旦发现问题,可携带合同向当地人社机构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那么,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吗?其实不然,对于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各地的政策差异较大,有的城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有的城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中最基础的部分,就是办理相关登记。

1、社保登记

(1)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保人员情况表。企业单位需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和资料;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出示有关机关的批准成立文件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其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或个人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有关证件等申请资料、应及时审核。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退会登记申报资料等,并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对申报资料不齐安全的,要求补齐资料后重新申报。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信息、职工信息、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完整准确的建立起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档案。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社会保险登记条件的用人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法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公积金缴存登记

各缴交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首先到归集管理科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一式四份,按规定填写完后加盖单位公章。

将填写好的表格交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后加盖科室章,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为该单位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封存、启封、转移等情况)。

三、五险一金怎么计算?

企业编制人员按本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纳五险,比例为42.06%(企业29.56%,个人10.5%),其中养老保险比例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比例为10%(单位8%,个人2%+3元),失业保险为1.5%(单位1%,个人0.5%),工伤保险1.56%(单位1.56%),生育保险比例1%(单位1%)。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为8%-12%,单位与个人缴纳相同的金额,但是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所以有些单位不缴纳公积金。

结合上述信息,相信您对五险一金公司怎么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以上仅是针对企业的缴纳情况,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地区也会有不同的政策。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


·中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中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中山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


·国家规定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是比较快的,很多职工的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很多人都在努力着增加客户,增加自己的收入,拼命的制作方案,但是有的时候公司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解聘职工,解聘职工是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的,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一、解聘赔偿标准 关于解聘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但是不是专业的人士对于验收的标准都不太清楚,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接...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可以延迟发放通知是什么?疫情期间可以延迟发工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此外,企业还可以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签署待岗协议。企业停工...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
      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一、钢结构工程质保内容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 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国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


·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世界生活中如果进入工作岗位后,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当然有时候会发生一些事情导致在职场上工作得并不愉快,因此很多人入职不满一个月就会选择离职,那么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否能拿到工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入职不满一个月离职是...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


·一、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后果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后果是什么?如果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发一份给你,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合同给你的。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按照法律规定16岁,算不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16岁,算不算童工?不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一、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