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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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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196条、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和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信用卡诈骗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显然,许霆的案件如果以信用卡诈骗罪处罚,就可以避免以“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定罪带来的量刑困难,便捷地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但是,笔者并不赞同这种处理方式。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并不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的特征,理由如下:

第一,在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案件中,行为人使用的可能是信用卡也可能是借记卡,如果使用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据此,“恶意透支”所使用的应当是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因为,只有这种信用卡的持卡人才拥有在“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的权利,使用没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恶意取款不存在“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认为,根据前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刑法中的信用卡包括了借记卡,因此,在刑法中没有必要区分信用卡(狭义)和借记卡。这种观点不准确。立法解释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解释把伪造、冒用借记卡等金融诈骗行为纳入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范围,并不意味着在信用卡诈骗罪内部完全不顾及信用卡(狭义)和借记卡金融性质和功能的区别,应当认为刑法196条“恶意透支”中所说的信用卡是狭义的信用卡,不包括借记卡。所以,如果使用借记卡恶意透支,不能以刑法第196条“恶意透支”处罚。

第二,在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中,即便行为人使用的是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因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除了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和客观上超过了规定的限额与期限之外,取款程序自身是完全正常的。银行的服务系统准确地识别和记录了行为人所取款项的数额,ATM机按照持卡人的操作指令将款项吐出提供给持卡人,发生在系统预设的正常功能范围之内,所以,可以认为提供款项行为本身并不违背银行的意志,真正违背银行意志的是事后的不归还行为。对这样的交易行为,银行系统有准确清晰的记录,银行能够通过正常工作程序发现透支行为,并且凭借它与持卡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及时实施催收行为,从而防止受到损失。但是,在本文研究的恶意取款行为当中,行为人的取款行为是建立在银行服务系统出现故障的基础之上的,系统执行的“吐款”或转账操作超出了系统预设的功能的范围,因此,这种操作自身是违背银行的真实意思的。并且,由于系统故障,有些情况下,银行的交易记录往往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取款金额,从而不能及时发现恶意取款行为的发生和实施“催收”行为。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在法律上,可以把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的行为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为人明知银行系统发生故障而取款的行为(以下称先前取款行为);第二部分是行为人得到额外款项之后不退还的行为(以下称事后占有行为)。 恶意取款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对这两部分分别考察。 首先,先前取款...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利用ATM机故障恶意取款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和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信用卡诈骗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巨大”,应当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显然,许霆...


·减轻处罚与免除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二是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1993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能不能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第...


·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免予刑事处罚,又称免予刑事处分,即对被告人作有罪宣告,而免除其刑事处罚。刑法37条规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


·危险驾驶怎么量刑处罚?
      法律规定,驾驶人飙车、醉酒驾车等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危险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并且事故损失较大的,比如致人重伤死亡的,可能会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要接受法院的审判,最后被量刑处罚。   首先,危险驾驶的行为有以下:   1...


·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法释〔2011〕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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