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 一、房屋抵押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二、抵押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三、法律规定
检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前文已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没有涉及抵押问题,而仅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以,适用这一条并没有法律依据;而另外两条所规定的情形,只是针对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情形。
房屋所有权人抵押、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因为房屋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土地之上,必须有一定的土地权利基础,不能是空中楼阁,所以,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关系,法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和抵押。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必须将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和转让。
四、房屋抵押人享有如下的权利
1、房屋抵押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取得抵押房屋的各种收益。
2、房屋抵押人对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但若想转让抵押房屋,须事先征得房屋抵押权人同意。3、可以对抵押房屋多次出抵,但须保证数个房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总额不大于抵押房屋的价值。4、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五、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义务
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什么叫房屋抵押担保?上述可知,房屋抵押进行的前提是,房屋必须有土地权力基础,土地使有权也是一起抵押。同时房屋抵押人虽然享有很多权利,可以处分、出租房屋,但是同时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不能使房屋的价值少于担保价值。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得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在现代社会中,有不少父母出于对子女将来美好生活的考虑,会给他们还未成年的子女买房子。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此外,若是能够转让的话,在实践中,对于房屋转让的陷阱究竟应该怎样去避免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未成年人的房产可以转让吗 我国《民法...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吗?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怎么办理吗? 办理的手续是十分复杂的。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为了避免房屋交易条件具备时卖方不出售房屋或买方不购买房屋,可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1、缔约定金合同的意义在于,当满足合同...


·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现在租房的人很多,那么房屋租赁要注意,有些房东只知道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国家的法律有哪些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房屋租赁税率 ,我们马上为您介绍。 一、房屋租赁印花税税率 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
      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房。虽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一部分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购房的首付还是需要支付给的。那实践中,一般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首付要给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


·买房手续怎么办流程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在城市工作和生活,那么不论在哪里生活都需要有一个自己的家,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想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会想了解一下买房手续怎么办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对于买房手续的办理都一概不知,那么就让我们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吧。 一、买房手续怎么办 1、审查开发商:现在的...


·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修建所得,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二、...


·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交易过程比普通产权房要繁琐,但法律方面也是允许就按揭房退房的,只不过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退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
      一般公民在申请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具体的贷款方式,这里就包括了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二者相结合的贷款。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贷款都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其中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作详细解答。 一、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需要什...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过户手续? 1、准备离婚房产过户材料 : ①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②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④房产登记申请书; ⑤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离婚房...


·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本如何换名?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