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行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贷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行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贷款 一、贷款的标准和条件:
1、个人贷款,放贷额度(1万-20万),贷款地区(本地区),1万起贷,期限1-2年,贷款利率:年度利率百分(10%);
要求:(A)需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张二寸的彩照,及家庭详细地址,家庭固定电话或本人的固定联系电话;
要求:(B)公司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后并予以上报批款,最快半小时以内下款。
2、企业贷款:放贷额度(10万-50万),期限(1-3年)贷款利率:年度利率百分(8-10%);
要求:(A)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要求:(B)公司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后并予以上报批款,最快1-2天以内下款。
3、个体户贷款:放贷额度(5万-30万),期限(1-3年)贷款利率:年度利率百分(10%);
要求:(A)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要求:(B)公司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后可在1小时内给予客户肯定回答是否批款,最快申请的第二天以内下款。
二、建设银行贷款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建行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贷款了。想要在建行贷款如果符合上述的标准和条件后,就可以按照流程向建行申请贷款。另外不同地区的建设银行对贷款用户可能有些不同的要求,您也可以拨打建设银行的客服电话具体咨询一下。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与联系点是什么 股票和公司债券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有大部分人都会认为两者是一样的物品,但其实不然,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事物,虽说都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而且是以公司为单位进行售卖的,但确实两者之间是存在区别的,但同时也是有联系的。那公司债券与股票...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一、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目前婚姻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而每一婚姻案件中几乎都会遇到债权、债务问题。对离婚后债务承担的具体处理办法作出介绍: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一、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小额贷款被骗了怎么办
      贷款被骗了的话,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处理。且注意要赶紧收集相关证据,像合同、收据、借条、联系方式、聊天记录、照片、地址等等,越详细越好。在公安报案的时候还可以注意一下是否有其他人也因为同一贷款被骗而报案,这样可以联合起来进行追讨。若只是自己一个人报案,被骗金额也不大的话...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
      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两次可以么?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有效期间内向持券人计付利息的方式。证券市场上债券利息支付方式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一次性付息和分次付息。这两类中具体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支付方式。其中一次性付息具体包括三种方式:1、以单利计付利息。这种方式亦称利随本清,在债券到期还本时,一次...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
      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怎么办?店欠债股东不愿出钱可以去法院诉讼或者私底下找股东进行协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一、现金拿给别人借条怎么写合法 1、一个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四个要件:借债主体(借款人)、被借主体(出借人)、所借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借款人和出借人最好都注明身份证号码。借款用途也可以注明。 2、借款的金额要分别用大小写注明。 3、归还时间即借款期...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
      夫妻离婚一方的债谁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