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时间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时间是多久一、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是多长时间
最短可签订三个月时间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既然是续签劳动合同,就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低期限为三个月(设置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起点期限为三个月以上),故续签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不能低于三个月。
二、劳动合同到期如何续订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如果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最短时间是多久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需要再续订劳动合同,最短时间应不低于三个月。而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即通知员工是否续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到期后没有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则可以认定双方继续保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能随时终止合同。



·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
      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 一、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 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办理,可以看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领工资的日期前一个月未入职时间,如果要辞职,提前一个月向单位...


·退休人员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给?
      退休人员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给?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劳动合同的签订,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


·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分为事实劳动关系和法律上的劳动关系,近几年来法律劳动关系热度退去,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学界的讨论愈发激烈,在我们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重视的,那么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中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在线咨询 >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工程材料款纠纷如何应对 一、工程材料款纠纷有哪些? 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早在两年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着手解题,准备给出一个统一的司法答案。经过无数次的研讨、论证和反复的修改、完善,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讨论稿)》(下称司法...


·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听到普通老百姓关于工程质量发生纠纷的一些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它毕竟影响着一个工程,是否能够正常的投入到使用当中,所以在工程质量验收这个环节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人对此想要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的定义在我们国家是怎...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
      现如今由于大城市发展的节奏十分快速,选择来务工的外省市人员越来越多。群租房虽然可以多人分摊房租减轻在大城市就业的负担,但是人口完全密集在同一个屋子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也给房东和邻居带来很大困扰。下面一起来看一下上海群租房新规是怎样的? 一、上海群租房新规 (一)上海市政府...


·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时间是拿到判决书以后的15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 当事...


·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入账?
      辞退员工补偿金如何入账?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所谓辞退福利,是指在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而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提供一笔...


·单位什么情况下给员工辞退证明?
      单位什么情况下给员工辞退证明?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上客观...


·承包合同能确认为劳动关系吗,误认后有什么后果?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将承包合同确认为劳动关系的问题,一般来说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是对于承包合同是否能够确认劳动关系,很多人还是不是太了解的,那么承包合同能确认为劳动关系吗,误认后有什么后果? 一、是否可以确认为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保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