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年底将近了,很多企业开始一年的预算和结算的盘点工作了,工资福利预算表是企业财务计划预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何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很多企业相关部门的非常重视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下企业制定工资福利预算的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福利预算它是人工成本控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属于人工成本的事前控制,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未来工资福利支出的一种预测,其中包括企业工资福利的支出预测和企业工资福利的增长预测,这种预测是为了在人工成本支出方面进行权衡和取舍,因此,制定工资福利预算表是工资福利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同时也是企业经营计划和组织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企业工资福利预算表主要包括以下过程:
一、分析企业经营目标及支付能力。
在做工资福利预算表时,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先分析企业的经营战略目标和当期的经营目标。企业的经营战略决定了企业整体上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情况,进而也会影响到企业的工资福利表中总额的预算。企业的当期经营目标也会对工资福利预算产生直接影响。在工资福利预算之前,企业当期的具体经营目标,如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等,是决定工资福利总额的基础。在明确了企业战略目标和当期经营目标后,就可以有明确的依据分析企业的工资福利总额支付能力。一般地,衡量企业工资福利总额支付能力的指标选取工资福利费用率、工资福利收入率和工资福利利润率三个,即工资福利费用率=工资福利预算总额/企业费用预算总额、工资福利收入率=工资福利预算总额/企业收入预算总额、工资福利利润率=企业利润总额预算/工资福利总额预算。
二、分析企业历史工资福利数据、人员流动情况及外部市场变化情况。
在分析了企业经营目标和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做工资福利总额预算表时,需要进一步分析企业的历史工资福利数据、人员流动情况及外部市场变化情况,尤其是人员流动情况及外部市场变化情况,每年都不同,需要进行详细分析。企业的历史工资福利数据应该是一个基础,工资福利具有一定的刚性和延续性。人员流动是每个企业都存在的,人员流动分析是对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的预测,主要包括总人数的变化、员工晋升比例、新增员工数量、员工离职数量等等。分析外部市场的变化情况,主要是关注企业所处的市场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同行业企业的人力资源变化情况,同时还要分析市场同等职位的整体工资福利水平。
三、制定企业工资福利策略。
在企业经营目标、支付能力、历史工资福利数据分析、人员流动分析和外部市场工资福利水平分析的基础上,企业必须要确定自身的工资福利策略。企业工资福利策略包括了工资福利水平策略,例如领先型、跟随型、滞后型等;另外,工资福利策略也要明确工资福利的激励策略,即重点激励的岗位、人员,以及激励的具体方式;工资福利策略还包括工资福利结构的调整策略,即工资福利的具体构成、分布、比例,部门分布、比例,工资福利分级、分层、幅宽等。
四、确定工资福利总额预算及年度调整幅度。
在企业经营目标、支付能力、历史工资福利数据分析、人员流动分析和外部市场工资福利水平分析,并明确了企业自身工资福利策略的基础上,就可以确定工资福利总额预算及年度调整幅度了。可以根据企业的销售收入、企业成本、企业费用、企业利润等直接确定一个大的比值,参照企业历史工资福利数据、人员流动和外部市场工资福利水平,依据工资福利策略的指导,就可以确定工资福利总额。工资福利总额确定后, 再根据企业经营目标的增长情况,适度调整工资福利总额增长幅度,或者是工资福利总额的最大值。
五、将工资福利总额分配到部门及员工。
对于确定后的工资福利总额预算,可以根据工资福利激励策略,参照原来各部门在工资福利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各部门的业绩,来初步分配各部门的工资福利总额预算。在将工资福利总额分配到各部门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工资福利构成造成的不同结果,如有的企业绩效工资在工资福利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比较高,就需要预留出足够的额度用作提成、奖金等绩效工资的发放。在将工资福利总额预算初步分配到部门后,还需要将工资福利预算分配到员工。这是一项更加细致的工作。其中,要对每个员工确定调整规则,例如依据能力进行工资福利调整,依据绩效进行工资福利调整等等。
六、结合部门、员工需求及预算申请对工资福利预算进行反复调整并最终确定。
以上的步骤所执行的工资福利预算方法有自上而下的过程,也有自下而上的过程,但在工资福利预算表制定的实践工作中,这个过程是一个反复的过程。从企业战略目标出发的这一预算思想最终还需要与企业内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实际需求去碰撞,反复权衡;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两种需求的数据肯定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有时是较大的差异,所以,在工资福利预算的过程中就需要反复测算,不断进行调整,最终使从企业出发的数据和从员工需求出发的数据趋于一致,才能作为最终的工资福利预算结果。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总额预算表确定了年度工资福利总额之后,在日常工资福利发放管理时可以采用月度相对总量控制和年度决算方式进行控制。
所谓月度相对总量控制就是将月度标定工资福利总额与销售收入等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挂钩确定月度应发工资福利总额。年度决算则是将年度标定工资福利总额与全年销售收入等关键业绩指标进行挂钩,其目的是保证全年不突破工资福利预算,同时建立削峰填谷、以丰补欠的工资福利总额管理机制,比如各子公司及部门年度工资福利总额最高发放额度不得高于预算总额的1.3倍,对于超出额部分,形成工资福利调节池;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工资福利总额减少到一定程度时,可以通过工资福利调节来适当补充,避免工资福利产生太大波动。
工资福利预算表的制作过程是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结合外部环境,在企业内部,在人员和部门中来一步一步落实的过程,所以工资福利预算表必须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人员流动情况来确定,做到全面具体,数据客观,指标有说服性。


·招童工怎么处罚,如何处罚单位招童工
      童工主要是指哪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他们的身心发展还不健全,国家加强了对他们的保护,规定单位不能招童工。而要是遇到单位非法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进行处罚。那么招童工怎么处罚呢?我们告诉你具体答案。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六)经营范围;(七)...


·一、关于兼职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
      一、关于兼职人员辞退需要补偿吗? 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发放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因此也需要我国政府大力的重视这个问题,比如说我国对于农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管理办法的规定,那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发生骨折的是脚趾工伤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人的身体大部分是由水、骨头、皮肤等组成的。当这些组织和器官良好运作的时候,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就会优化。而当其中一个地方发生问题,就会影响全体。今天,我们要探讨的问题主要就是,发生骨折的是脚趾工伤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楼大厦或者其他建筑物的建筑过程中,土方工程是很重要的,这是由于土方工程是基础性的工程,是一切建设的先行力量了。由于土方工程它的涉及面广,建造复杂,因此,是要十分注意质量问题,为后续工作打好地基。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土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一、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


·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企业不给职工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


·劳动合同法丧假遇假日是怎么规定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一、法定丧假的天数: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
      辞退十年以上的员工赔偿损失需要给吗?只要违法的辞退就需要给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十年应付十个月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