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本?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本?婚姻不是儿戏,很多夫妻常常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冲动起诉离婚,然而等到双方冷静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彼此在心中的分量而后悔不已,转而又想进行离婚撤诉。可却因不知道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本,担心自己的离婚撤诉会不会被法院准许,害怕离婚撤诉存在法律风险等问题惴惴不安。今天,我们从各处搜罗了相关资料,来为您答疑解惑。一、离婚撤诉申请书申 请 人:___,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请求:撤回(___)普民一(民)初字第___号的起诉。申请理由:申请人诉___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___)普民一(民)初字第___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___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此致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年___月___日二、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离婚撤诉呢?(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各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三、离婚撤诉有哪些法律风险?离婚起诉,遇到法院没有管辖权时,正确的做法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撤诉之后又重新去起诉。《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对那些视离婚为儿戏的人一种限制。但这个规定也不是对离婚撤诉后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处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就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新情况、新理由”,否则,法院在六个月内,是不会重新立案的。冲动起诉离婚后反悔,当事人可以参照文中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本格式提交申请书进行撤诉的,但是否批准撤诉却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提醒您,离婚起诉一定要在双方都冷静的情况下提出,以免造成后续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


·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两结婚后离婚的越来越多,他们可能就因为某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不合了,很多夫妻在有孩子后离婚,然后再带着孩子再婚,很多人就会想,我们与这个孩子并没有本质上的关系,那如果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义务吗,下面您就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一、再婚后对对方子女有抚养...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


·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比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


·去法院诉讼离婚多久能判下来
      ?一、诉讼离婚多久能判下来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


·离婚财产执行费用怎样进行收取的
      离婚财产执行费用怎样进行收取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


·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自己身边,离婚也是十分普遍的。但是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是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并且,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会选择起诉到法院,但是很多朋友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法律知识空白,对于在我国怎么自己起诉离婚的事情是十分不解的,接下来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在我国怎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我国规定女的多少岁退休
      我国女的多少岁退休1、正常情况下: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根据《国...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一、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一般是不可以重新分割的,因为已经是父母的财产,除非父母同意分割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