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权利就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都是有偿的,那么劳动者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同样也有获得保障的权利。失去了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就谈不上效率一说。在本文了主要介绍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劳动保障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二、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维权服务。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经我们的介绍,关于“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这一问题你是否已经清楚了解呢。我们为你总结至此,劳动保障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益,这是每个劳动者必须知晓的。每个劳动者都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必须大概了解自己在工作时的权利与义务,不然劳动者往往会成为弱势的一方。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请求的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开除有补偿金吗?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开除有补偿金吗? “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有关的劳动权利义务”。即,用人单位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之间除了工作时间、劳动保护、最低工资这三方面必须遵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外,其他的均可以双方协商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可以不执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正常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正常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名誉权1、公民有维护自己名誉尊严的权利。名誉既然是社会对于一个公民的各方面的综合评价,这种综合评价是公民长期以来生活作风、品德、才能和素养的客观反映,因此对于该具有客观性的评价,公民有保持这种评价的完整性、客观性的权利。2、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怎么盖章是可以的;分公司在未经集团公司授权的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这样的情形下,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应该由集团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经过集团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也可以与...


·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除了单位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外,劳动者个人或其家属也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的。那么针对劳动者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这显然是与单位申请认定的步骤是不同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一、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吗? 是包含在内的,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既然平均工资...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能办居住证吗? (一)居住证不一定需要劳动合同才能办理,这是因为: 1、这两方面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可以到所住当地派出所自己办理暂住证。 2、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 (二)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


·山西长治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是比较难处理的事情,经常可以遇到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遇到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更是容易出现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保障劳动者的利益,那山西长治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山西长治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与补偿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5、6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