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目前,房屋出租也已经形成了较大的市场。对于外出打工的人来讲,不少都是选择租赁房屋进行居住的。但在租赁房屋之前,要先了解清楚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避免自己承担较多的法律风险。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共有房屋的出租,应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具有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出租的房屋须具备如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未依法限制房地产权利;
3、产权清楚,无权属争议;
4、非违章建筑;
5、符合使用安全标准;
6、未抵押或已抵押但经抵押权人同意;
7、符合外事、安全、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8、法律、法规未禁止出租。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哪些房屋法律规定不能出租?为了尽可能防止房屋租赁纠纷的发生,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非所有的房屋都能成为租赁的对象,有些房屋不能出租。
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 1 )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
(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3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 4 )权属有争议的;
( 5 )属于违法建筑的;
( 6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 7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 8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
( 9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赁双方一定要按此规定确认房屋是否具有以上情形,如具有的,在上述原因未消除之前,不得租赁。
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办理了合法的报建手续,并且房屋已建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的,房屋所有人在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前将房屋出租的,其租赁关系有效。
就空闲的房屋来讲,如果所有人想将其出租给他人的话,则要先了解清楚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出租要满足什么条件,同时哪些房屋又是不能被出租的。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对自身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


·婚前房产有贷款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有贷款离婚怎么分割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


·回迁房能贷款吗,买卖回迁房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现在有很多地方因为需要开发而被拆迁,拆迁后新的楼盘里会有一部分的回迁房,回迁房比普通的商品房价格便宜,吸引了很多普通工薪阶级的眼球,但是回迁房能像商品房买卖一样能贷款购买吗,回迁房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东西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一、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限购政策的出台,对于二套房的相关的政策也是不断的出台,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以及契税的缴纳等方面都是和首套房不同的。那么,二套房首付比例以及二套房契税缴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二套房首付比例 3月30日,2017年二套房贷款最新政...


·山东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的问题,是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在进行买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和贷款条件。那么,山东二套房政策是什么样的呢?贷款条件主要是包括些什么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山东二套房政策 目前,《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如果在房屋租赁期已届满,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的,承租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早日返还房屋,可以要求其支付继续占有房屋期间的租金并赔偿损失。 二、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
      有的人进行房屋租赁的会办理一个备案登记手续,但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不会办理的。那从法律上面讲,究竟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呢?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有需要哪些条件?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是否需要登记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依照法律...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在进行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侵犯被拆迁人利益的事情,进而会演变成拆迁纠纷。而此时,作为被拆迁人,就需要了解清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该怎么维权,有哪些拆迁维权方式。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拆迁维权有什么方式 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
      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相信不少人都在新闻中看到过房室强拆的纠纷。房室拆迁直接与社会稳定和民生相关,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必须要谨慎,但是如果自己的房室遭遇了强制拆迁,应当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接下来,的我们就带您来看看应当如何打强拆房室官司。强拆房室官司分为民事和行政...


·婚前购房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不管男女是在婚前购房还是在婚后购房,此时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在婚前购房的时候,可能出现双方共同出资,日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也有可能是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双方还贷的情况,这就更加需要当事人注意了。那具体来说婚前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亲的份额,剩下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2、如果儿子愿意要房屋则要支付给母亲和其他继承人折价款;3、《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