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浙江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
浙江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6、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勘验笔录不属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能够认定为浙江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很多,上面这些人证、物证、视听资料以及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最好在申请仲裁前就将证据准备充分。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供的证据要清晰明了、真实有效,当事人要对自己提供的证据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补足差额吗?
      根据江苏省法院的裁判观点认为:关于认定工伤的职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的工伤保险待遇为由起诉用人单位补差额的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是一个人的企业,且是无限责任,其家庭财产对企业负有连带责任。严格意义上讲,个体工商户不能算企业,只是经营的一种手段或方式。私营企业可以是一个人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是股份制公司。这类企业按股东投资承担责任,并据此享受利益和权利。...


·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我们有可能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幸受伤,及时就医之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来保证自己能够获取相应的赔偿。但是,工伤认定申请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那么,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超时应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 我...


·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
      工伤是存在的,不少工友在工作中受伤,有的伤势还是比较严重的,工伤导致伤残的也不在少数,这就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身体受到伤害,家庭受到影响,为此也会作出赔偿。对于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您可能还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给您细说。 一、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 九级伤残具体...


·如何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才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这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那究竟实践中应该如何做工伤认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做工伤认定? 1、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当首先...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
      关于员工辞职,可以分为主动辞职与被动辞职。其中主动辞职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很多时候员工辞职的可以从单位那里获得一定的补偿,那要是员工主动辞职的话,这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补偿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获得补偿吗 但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


·劳动合同与兼职协议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兼职协议有什么区别?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正式员工。单位缴纳社保。2、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是被派遣到用人单位上班,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2、兼职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非...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流程是什么?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公司与公司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当一家公司需要做一个工程想承包出去,公司都会以这个项目所涉及的行业公司进行招标,然后各公司会以投标的形式出工程方案,招标方再从各公司的方案中选出合理的公司来做这个工程...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
      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没有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 没签劳动合同被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并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


·什么叫劳保局
      什么叫劳保局 全称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三方面工作: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仲裁。 就业:就是让劳动者有工作、有饭吃。 劳动保障:就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诸如强制企业给劳动者交各种保险、追讨拖欠工资、按法律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条件等。 劳动仲裁:当企业(雇人方)与劳动者发生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