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怎么办理离职证明?1、离职证明是一段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这份工作经历的凭证。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留存一份,员工留存一份。2、对于员工来说,一份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主要用于提供给新公司作为入职材料,表明你已与之前公司撇清了关系,可以安心进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离职证明也可作为产生劳资纠纷时的重要凭证。基于其用途,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3、对于公司来说,开具离职证明,也将自己与员工划清了界限。公司应将员工在司的基本信息留存好,并将离职证明编号,以便日后查证。为了离职证明的权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在公司存根、员工留存的两联离职证明间盖骑缝章。三、离职证明有哪些用途?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在劳动者离职后也是需要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的,那么在离职证明中也是要写明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离职原因以及其他需交代的事项,同时也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离职证明也是需要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一份,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也是可以通过仲裁方式索要。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一、适用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以下三种情形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大部分的公司,工伤职工、工亡职工都是可以依法享受法律保护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且工伤需要去有关的部门去鉴定工伤级别后,才能向公司申请相对应级别的工伤的赔偿金额标准,那么,接下来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解下关于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9级赔偿标准 工伤9级赔偿标准-医疗费...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


·工作人员泄密如何处理?
      工作人员泄密会受到经济上减少分红以及职位上被降职等的处罚,泄漏公司机密,情节轻微的,将会受到公司的行政处罚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会受到刑事处罚。1、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肯定是犯罪行为;2、但是要构成这个“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罪”,要...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是劳动者从事工作、进行生产的地方。法律并未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地作为工作地点。因此,除非劳...


·加班费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费工资的发放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


·什么是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单位签的劳动协议就是为了确定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能有个保障,企业在与大批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时候都会聘请律师为他们拟定相关的合同并帮公司代理解决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代理协议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劳务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洽商,甲方 ______承建______工程中相关分项工程发包人给乙方实施完成,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是一个体系,也就是说他不单单只是固定的赔偿,还包含很多内容。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10级能陪多少? 1、十...


·工程结算流程有哪些,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程结算流程有哪些,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工程结算流程有哪些,要准备什么资料 1、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 工程费用支付的一般程序是首先由承包商提出付款申请,填报一系列工程师指定格式的月报表,说明承包商认为这个月他应得的有关款项。 2、工程师审核,编制期中付款证书 工程师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