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重组家庭当中,可能会出现继父母子女关系。若此时继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通常继父母是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起共同抚养继子女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此时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二、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从上述两部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均有抚养教育探视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而不复存在.因此,女方带走小孩后不愿意再抚养,你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自己抚养(如果你愿意).
若女方送养,也需要经过你同意,并且要符合收养法关于送养人的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行文至此,我们知道在自己的亲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之后,继父母的对继子女一般是不具有抚养义务的,通常继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我国相关法律中也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一、外嫁女、大学生、外来户不能享有征收补偿吗?
1.已出嫁女的待遇问题。如果农村妇女出嫁,其丈夫属居民户,但该妇女无法将户口迁入男方处,导致户口未迁出农村,但其责任田被收回。对于这种情况,村干部肯能在分配补偿费时以该妇女及其...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一、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不可以不给儿女财产,有此时没有遗嘱,那么在子女没有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时,即使是存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不能剥夺子女对付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
怎么在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可以变更抚养权,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
·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
婚姻无效是指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该婚姻进行撤销。由于婚姻法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因此,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例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法律对此规定不明确,没有说明审理此类案件时适用于何种程序。所以,许多人就产生了?婚姻无效特别程序是否适用这样的疑问,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
女方怀孕期间是否可以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哺乳期通常是指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而在这段期间,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包括劳动和生活方面。实践中,有的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那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呢?以下是我们做的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如何确认财产分割情况?
?离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来确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条件,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指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而且离婚也自由,最近一堆时间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婚姻法,这其实也引起了一阵骚乱,很多人都在猜测最新婚姻法到低保护的是男人还是女人?还有关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现在我就带着您了解一下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什么保护?您一起来讨论下吧?
中国最新婚姻法...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各地律师离婚案件的收费不同。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上广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同时,由于每个律师的资质不同,办案经验不同,同一地区的不同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也会有所差异。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