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中撞掉牙齿的赔偿标准是按照500元一克的原则来进行赔偿。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也即500元一颗左右,但实际治疗中,特别是需要种牙的情况下,500元一颗根本是不可能的,贵的高达上万元一颗,一边是高达上万的治疗费,一边保险公司仅理赔500元一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事故后索赔程序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代社会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轻则导致人员有一些轻伤,重则可能会导致死亡,而在这个过程当中最容易受伤的,可能比较脆弱的,就是牙齿,牙齿如果脱落的话,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是按照普通的牙齿费用来进行赔偿,也就是500元左右,如果过高的话,也是可以提出申请的,只要有相关的证明。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后果是十分惨烈的,不仅是受害方,还有受害者的家庭,都要经受很多的痛苦。但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就要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如果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介绍。 单方面交通事故司机死亡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者工资有一万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者工资有一万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和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并无直接关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


·一、 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 交通事故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要看失明的具体情况来定的,比如有抄没有眼球缺失,如果没有缺失,那还要看失明的等级,如果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正常,那应该可以定7级伤残,知如果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接近正常,可以定6级伤残;如道果没有眼球缺失,只是一侧盲目4级以上,那就可以定...


·新交规加大对饮酒和醉驾的处罚依然挡不住人们的侥幸心理
      新交规加大对饮酒和醉驾的处罚依然挡不住人们的侥幸心理,一方面以为查不到自己头上,更有甚者相信坊间传言“酒驾三年后先考试满五年后可以发证”。那么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醉驾三年后先考试满五年再发证可以吗?这样的坊间传言是否真实可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偿吗?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该条例第22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
      一、车祸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


·一、交通事故扣车取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扣车取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


·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建立在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此罪。而一旦确定构成此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要是在扬州市触犯了此罪的话,此时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
      开车闯红灯撞了人怎么处理?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如果行人没有过错,车主将负全责。根据事故损失情况。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法院论处。不构成犯罪的但有其它过错的,按对应行政处罚处理,没有其它过错的只按闯红灯进行处罚。按损失和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


·一、车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吗?
      一、车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吗? 车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当地公安机关有管辖权。关于交通事故管辖权的规定是: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