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这里面,我们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三代就是从我,从我们自己这个开始数起,往上三代,往下三代,这叫三代以下的旁系或者直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有这样的情形,我们就视为是无效婚姻。

  第三种情形是,我们简称为疾病婚,疾病婚,就是婚前患有医学上不认为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能治愈的,简称是疾病婚,这个情况法律没有明文界定,哪些并是不能治愈的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我们一般理解为,精神病,痴呆症,遗传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的病,但是这里头没有明文规定哪几类病不行,没有,还有遗传的性病我们都视为不能结婚。



  第四种,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就是未达到结婚年龄,现在法定年龄是男22岁,男20岁,现在的法定婚龄是男20岁,女是20岁,男22岁。那么没有达到这个法定婚龄,我们视为是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的无效婚姻的四种表现形式。



无效婚姻的提出人应该是他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我们讲了第一种,无效婚姻第一种的重婚,以重婚为由提出无效的,他的申请人应该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就是街道居委会,或者是你所在单位的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对方是被申请人。



  那在这个受理了无效婚姻以后,判决婚姻无效以后,可能还会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涉及子女,一个涉及财产,在审理重婚案件,被判决无效以后,涉及到财产问题的时候,那么还会有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对不对?说前一个婚姻的比如前婚姻法律婚,男方犯了重婚,又是第二个女士结婚,第一个合法婚姻的当事人是女方,这个女方在得知第二个婚姻在宣布无效的时候,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他怎么进,法律程序上规定,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第三人的形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合法婚姻的当事人,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但是往往作重婚的这一方会出现什么情况?重婚的双方会做一种协议,做一种协议,他会把他重婚期间的财产会赠与给另一方,用协议的方式或者用其他的方式转移给另一方,但是确定婚姻无效的时候,通过这种赠与或者通过协议转移的财产应该为无效的。应该认定为无效的。这是我们讲第一类以重婚为由的,申请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谁,申请当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


·婚后被拒绝同房,丈夫能否要回彩礼?
      现如今,有个热词叫“闪婚”,闪婚的确浪漫,两人一见钟情便定了终身。可有一位男子却吃到了“闪婚”的哭。 该男子与一女子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结婚了,付出巨额彩礼,女子也依照当地习俗返还部分彩礼并陪嫁了部分家电和家具。然而婚后,女子却拒绝男子的肢体接触,随后不久就回了娘家。男子便一纸诉状...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离婚诉讼问题
      离婚诉讼中,对方造假“债务”怎么办? 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其实,您也不必过于担...


·离婚诉讼常见的十大顾虑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


·离婚纠纷中的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婚姻法的第十条规定了四种情形认定为无效,第一种情形就是重婚的,认定重婚的构成条件的时候,一个是主体上要有配偶,再一个就是有配偶又行结婚,   第二种表现形式就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在这里面,我们讲,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三代就是...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婚姻被撤销后,你是未婚还是离异?
      婚姻被撤销后,你是未婚还是离异?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毕竟关系到以后的生活以及下一段婚姻的性质。 法律规定,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就是,婚姻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婚姻的当事人的状态将追溯到该段婚姻之前,婚前是未婚现在就是未婚。 法律依据是: 《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