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款夫妻债务有哪些依据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权转让款夫妻债务有哪些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别约定或无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情形下,该债务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本身就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对于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产生的债务,合同法规定应被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普通规定,而婚姻法司法解释在合同法的适用中应属特别规定,二者冲突时应适用“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规则。因此,上述债务并不适用合同相对性原则,而应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处理,即夫妻一方与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二、股权转让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在股权转让时产生的债务时,相关的债权人应积极的收集这类债务证据,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夫妻进行协商偿还这类欠款。如不能协商办理的,应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要求这类夫妻双方对自身的债务进行偿还。



·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没有借条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又没有欠条的应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然后才能起诉,证据除了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一、欠薪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欠薪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的,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近几年,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而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比如说网络贷款,也就是网贷。网贷确实为不少资金有困难的人提供了便利。贷款应及时还款可以说是您的共识,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无力还款导致网贷逾期,甚至不还。那网贷贷款没还会...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的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 关于债权人应用何种形式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未作限定。笔者认为,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特定情况下,还可用公告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实践中较为常用,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民间借贷可以是有有偿的,当然也可以是无偿的,无偿也就是说没有具体约定借贷的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债权人是否可以主张利息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在欠债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如果债权人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来追讨回欠款,债权人可以提起债务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依法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的介绍了解吧。 一、债务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的责任? 一、债权人免除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了应该如何办
      对于债务人跑了的你可以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会倒闭,会宣布破产,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倒闭了欠款就一笔抹掉了,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会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审查,我们搜集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的问题。 (一)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办 1、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一、正规借条的写法和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 甲方( 身份证号码)今借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利息为:______%(月利...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出借人提起民间诉讼时,需要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想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认外,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双方权利义务不清楚的情况,权利义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