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地向哪个法院申请?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1、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您的申请。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益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综合上面所说的,诉前财产保全一般就是在诉讼之前而申请保全的措施,但对于当事人就要选择对管辖的法院,这样执法人员才能依法的受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就一定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开发商将居民房屋拆迁后,会拿到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被拆迁方认为对方拿地方式不合法,拆迁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土地使用证。这是公民积极维权的表现,那么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简单了...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
      近年来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一直都是广大农民群众比较重视的问题?拆迁后老人不在了我们该如何继承?在法律上我们还有所有权吗一直都是您关注的问题?下文中就将针对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组织获得宅基...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拆迁是实践中经常看到的现象了,比如为支持国家的大型工程建设等,这些措施都需要给土地的使用者或者拆迁户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则需要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分析,以计算出合理的补偿金额。我来给您讲一讲扬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那么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下吧。 一、...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流程是什么?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流程是什么? 一、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流程一般包括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编制、确定出让方案;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出让公告;申请和资格审查;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核发《建设...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凤山镇在县城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登场坳村、黄道山村、饼子铺村、花石桥村、蔬菜村、土门坳村、河东街村、三里桥村、侨南村、合家畈村、鸟雀林村、栗子坳村、六十石村、栗林咀村、丰衣坳村、十里铺村、碾...


·两地分居是什么意思?
      现在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人们两地分居也有很多,两地分居严重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那么怎么证明什么才是两地分居?以及两地分居是什么意思?我们都需要去懂得此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一、两地分居的概念 同住一套房屋不同房间,不算是分居,必须是住在不同的房屋内,双方不在一起吃饭、生活,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在国内已经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方式,可能是自身原因也可能是家庭原因,导致自己不能经营田地,所以选择承包的方式来让其他人帮助自己经营,这一模式让很多人获得了新的发展,但是首先一定要明确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主体是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1)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使用权;(2)从国家无偿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依法不能作为出资使用...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现在在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转让协议如何写,写什么,等等都不是很清楚。在这里为您提供一份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的样本,如果不知道怎么写可以进行参考,但是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代写。 协议编号:________...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问题,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这几种问题如今成为了社会的聚焦点所在,不少人们为此问题而感到力不从心。接下来将解答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