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隐匿财产怎么处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或者重伤案件民事部分的及时足额赔偿,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民事赔偿积极,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的,一般应该在量刑时有所体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基本未赔偿的,或者隐匿财产逃避赔偿的,要酌情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应当加强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力度,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给予司法救助。二、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哪些项目?交通事故的赔偿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意外中对受害人的人身导致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花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限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计量人身损害赔偿准则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限定,单独计量,比如医疗费的计量准则,按照受害人的事实上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判定等进行认定。因交通意外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分别,也会有分别的赔偿准则,但通常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综上所述,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对积极履行民事赔偿的,可以考虑从轻处理。而肇事车主藏匿财产,用自己没有能力赔偿为由拒绝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执罪,这样法院对其司法拘留后,根据其逃避赔偿的情况量刑。作为受害人,可以寻找对方财产证据线索去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那些费用有哪些?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那些费用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


·交通事故缓刑两年有案底吗
      缓刑到期后会有犯罪记录的。缓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措施,缓刑期满后,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但不不表示不构成犯罪、没有接受刑罚,所以仍然是有犯罪记录的。案底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缓刑在一定期限内仍然有执行原判决的可能,因此案底不可以删除。缓刑是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我国刑法中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根据《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上一...


·刑法中交付样品算不算贩毒
      刑法中交付样品算不算贩毒 一、刑法中交付样品算不算贩毒? 交付样品也算贩毒,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这一条的意思是家里流传下来的方子,含有毒品成分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机动车车主不是驾驶人要负责吗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驾驶员为职务...


·人伤车祸理赔办理双方都要到吗
      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因为在确定交通事故赔偿需要先进行定损,如果说交通事故的损失全部由肇事方承担,也是可以由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到场确认,双方只有对车辆损坏以及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后才可以通过进行下一步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
      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校车安全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校车超员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这属于我国法律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么校车超员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交通事故没有误工费银行流水账单可以得到赔偿吗? 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每日减少的收入计算而来。 误工时间从我们遭遇交通事故到治愈,误工损失为因没有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工作收入损失。此时,误工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