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规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违规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4、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6、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7、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处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以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身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当报警。交警在对交通违法之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来进行处罚,大部分情况下其实都是给予罚款或者扣分处罚,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时候,才会对驾驶人员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若是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而肇事者需要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很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而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我国机动车发生事故每年都有很多起,而且还有不少人碰见了机动车事故,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机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对方交通事故的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 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 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
      拆迁安置房七八年没交房,该如何维权?拆迁安置房超过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通过看其他的相关时效可以得知时间拖着越久越不利:24小时内:交警在处理完现场事故后,应该在24小时内将事故信息录入交通事故信息系统;交警在从现场撤离后24小时内向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并且笔录。1天之前:交警会提前约定双方调解,当事人有事...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的标准主要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理赔的原则是什么
      员工因公出差,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的必经之路遭受到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相比于在原工作岗位发生工伤的这种情况,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其他地方,尤其是遇到交通事故的这种工伤,维权的时候非常困难。因为首先进行过工伤认定以后,才能依法进行工伤鉴定,最后才是理赔,下面我们要了...


·交通事故共同责任赔偿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共同责任赔偿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