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二、劳动仲裁司法解释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是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律确有错误的,列如:程序违法,无管辖权的或者有索贿受贿行为的等。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劳动仲裁中一裁终局的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本实际来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不清楚的,那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一方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显然是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处理。



·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受伤,不能认定工伤
      最高法院:员工所遭受的暴力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高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员工受伤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规定的 休息权是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是有时由于工作的需要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劳动者常常会在休息时间进行工作,法律对于加班规定了加班费,那么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最低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加...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许多从事于建筑工程方面的读者会想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其实工程质量的检查方法初级是比较简单的,根据建筑的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的方法再结合一些比较权威人事总结的经验,对一般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法...


·试用期内能不能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内能不能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违反厂规被开除要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违反厂规被开除要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收到刑事处罚等,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除了土地、车辆外,还未有各种类型的工程,工程价款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相应的,得到的价款也就越多。为了规范等级评定的行为,我国立法机关也制定了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的标准。 一、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


·停工留薪跟误工费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停工留薪跟误工费主要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责任主体不同。 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后的首要事情就是要和用人单位商谈赔偿的事宜。其实针对工伤赔偿这样的事情,在我国法规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推脱的,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是如此。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7级如何赔偿标准是多少? ...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酒斗殴后的相关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各部门的同事之间可能是因为存在着竞争的压力,所以有的时候面和心不和这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可是有少部分特别不理智的员工,就可能在公司聚餐以后,也因为喝了酒所以直接就发生了斗殴的这种行为。公司员工斗殴这肯定是直接影响了内部员工的团结的。那么,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