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合同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业合同诉讼管辖地是哪里?依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话,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可以对法院进行选择,但是不得违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有以下几个法院可以选择: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将管辖法院约定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商业合同诉讼程序是怎样的?1、起诉用书面形式起诉、就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具有以下内容:当事人自然情况。是公民的,应写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的姓名、住所等。2、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审查之后,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也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待合法律条件的起诉予以接受的诉讼行为。3、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大致有以下几个步骤;(1)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开始、应由当事人陈述。原告首先进行陈述,然后是由被告陈述事实、理由.当事人陈述后,进行证据核对;(3)法庭辩论。即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当事人双方对如何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相互进行言词辩论;(4)评议和宣判。宣判对应当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综上所述,在商业往来中,企业经营会和其它企业签订商业合同,之后发生合同纠纷需要走诉讼程序,原告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去法院起诉,没有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签约地,或者被告企业所在地,这些法院都具备对商业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
      当地政府为了某种经济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农民的土地,但是为了保证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需要按照既定的农村征地流程办理征地手续。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做好监督工作,放在发现没有按照流程进行征收土地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处罚。 农村征地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


·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 可能大多数的朋友对于什么是回迁土地的概念不清楚,也就直接导致回迁土地使用权计算方法也就不知所云。其实回迁土地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偿给曾经占据着这块地的主人的一块地。回迁的概念其实是来源于拆迁,我们对于拆迁比较了解,对回迁就比较陌生。那么...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
      文盲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遗嘱?对于不会写字的人是可以利用代书的方式来进行订立遗嘱。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


·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
      现在很多夫妻都是两地分居的,有的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分居在两地,夫妻分居是很容易导致出轨的,夫妻双方有互相忠诚的义务,不得背叛彼此的感情。如果一方出轨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要是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的相关内容! 一、两地分居老公出轨怎么离婚 ...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房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办理程序《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政府征地拆迁的事件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城镇都发生过,而每一个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也各不相同,因为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政府征地的用途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邳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河南省郑州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相继公布了《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开发商将居民房屋拆迁后,会拿到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被拆迁方认为对方拿地方式不合法,拆迁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土地使用证。这是公民积极维权的表现,那么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简单了...


·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家规定,在国内所有地区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以当地的收入生产等水平来作规定的,所以根据全国各地区生产收入经济等等各差异,征地补偿计算标准也会不相同,那么,广西二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法律网站的小篇一起来看看吧。 (一)广西二级...


·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案来确定具体的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