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
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企业倒闭跑路后的债权债务问题
《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倒闭跑路后可能涉及到拖欠员工工资及债权人的债权申报问题,而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就会触犯到我国刑法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于拖欠的债务问题,相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财产经过清算拍卖扣除职工工资、保险等相关费用后对债权人的一般债权会按比例进行偿付。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企业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


·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什么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公司,企业等名词。可能我们听了也就过去了,从来没有思考过他们具体是什么意思,代表什么,是不是一个概念。其实他们虽然都是经济个体但是还是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区别和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到底有哪些吧。 独资企业与...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意思?说到融资的话,相信您还是比较的熟悉的,确实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当中是经常会遇到需要进行融资的情况的,但是在说到融资余额的时候,很多人都表示并不知道什么才是融资余额,下面就来简单的给您说一说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意...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是什么,需要怎么办 在我们进行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很多股东的切身利益,所以,是经常容易引起纠纷的。要处理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争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变更登记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呢?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一起学习一下变更登记的流程、公司...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


·公司法人能不能对内投资?
      公司法人能不能对内投资?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权。如果将来企业出现问题,要是倒闭的话,企业的财产...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生效。1、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根据高院判例推论,公司董事会应有权决定对股东提供担保...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互联网公司及其分类 互联网公司是由网络为基础的经营,一般包括IT行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 互联网公司的分类:1、搜索引擎,2、综合门户,3、即时通讯,4、电子商务, 二、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1、上市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具体是什么?
      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流程具体是什么? 一、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应对方案。 二、为公司审查、制定合同 1、依据相关法律制定合同文本。根据已经确定的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


·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就会享有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不具有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者管理者能力不足,导致公司资不抵债而破产,此时债权人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金,具体来说,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有关劳动合同履行和...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是什么?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形式是什么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