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以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吗?离婚协议书当中对抚养权的约定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已经有孩子的家庭,在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是要协商好了对孩子的抚养问题的。但抚养权可以变更并不是因为双方当初是协商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即使是法院判决的,有特殊情况都必须要随时随地变更抚养权。



·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
      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就财产作出分配的,一方都会发现此时的财产分配是不公平的,甚至有的情况下进行的财产分割对自身利益的损害还特别大。那么实践中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不公平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离婚协议不公平的原因 协议离婚已经是当今社会普遍采用的一种离婚方式,...


·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中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配条例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实践中,不管是对普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还是对军婚离婚进行财产分割,当事人都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需要说明的是普通婚姻与军婚,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面几乎是一样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是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离婚财产保全额度如何确定? 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海法院的做法...


·一、夫妻离婚后可提起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离婚后可提起财产分割吗? 可以提起;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技巧有哪些?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


·结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们发现有的人在恋爱的时候各方面都表现的很好,但一旦结了婚,他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不顾家、在外赌博这些都还算是好的,最好的就是出现虐待对方的情况。那实践中,夫妻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男方虐待女方的可以起诉离婚吗 结婚男方虐待女方...


·辛集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离婚所产生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其二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当事人一方经常存在虽然与对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但始终不实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交付财产的问题。此时就有办理离婚财产公证的必要。下面我们就具体介绍辛集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一、是否必须办...


·去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去法院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在婚姻关系存续过程中,随着时间推移,夫妻间初期的甜蜜逐渐变淡,双方真实的一面更多暴露出来,在具体实际中,因为怀疑一方有外遇,或者工作压力大、性格暴躁等诸多因素影响,情绪失控时就会产生家庭暴力,往往在多次发生后,被施暴方难以忍受,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