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什么样的纠纷,都必须要得到妥善的解决,否则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酿成一些形式方面的犯罪行为,因此我们国家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具体的费用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请第三方组织来进行协调。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


·车子自燃保险公司要赔偿吗
      车子自燃保险公司要赔偿吗夏季的来临,各地也出现了高温天气,而长期在露天暴晒的车辆是很有可能发生自燃的情况,因此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就应当提前采取措施避免出现车子自燃的情况。那要是车子自燃实际造成了损害的,保险公司要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自燃险是机动车车辆损...


·医保要交多少年才能不交
      医保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规定,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这算是国家给您的一项福利,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基本上人人都要交医保。而具体医保要交多少年?一、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
      南京市交通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收土地费用 1、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按照苏政发〔2011〕40号文件以及工程沿线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实施细则执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当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将社会保障费用计入工程投资。 2、省交通...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一、社会抚养费法院裁决后没钱交怎么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可按照《民事诉讼法》...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计算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实际造成人身伤害,也没有造成无法从事正常工作以及实际减少收入的情况,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二、特点 1、受...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就是把物交给对方占有或控制,在所有权取得中,交付具有重要意义。...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


·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
       一、高速倒车驾照吊销怎么重新考? 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在生活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往往有诸多争议,此时许多人便想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该类纠纷,但是令很多人感到困惑的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什么纠纷呢?因此,为了帮助各位解决问题,今天的我们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