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规定偷车牌子判多少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刑法》规定偷车牌子判多少年?车牌系国家机关所制发,具有国家权威性,主要用于证明车辆权属,与驾驶证等证件具有相似功能,符合国家机关证件的本质特征。盗窃机动车车牌的行为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二、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偷汽车牌照的这种犯罪行为并不是个例,犯罪嫌疑人偷汽车牌照的目的也都不尽相同,但是到底能判多少年倒也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毕竟,所有的刑事犯罪活动的量刑幅度都是比较大的。对于一般偷盗机动车车牌的这种行为,量刑也有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
      现如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轿车出行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出现在人们眼前的也越来越频繁,而这些交通事故大都还是因酒驾造成的,这不,前几天有个厦门的朋友也发生了酒驾事件,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酒驾事件和您来聊聊,关于厦门醉驾交警把案子移到检察院需要多久的话题好了。 厦门...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
      取得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谅解书后怎么判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死者家属谅解的,可以在上述量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不管是构成哪一种犯罪都是需要作出判刑处罚的,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死人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相同点 (一)面值相同。都是每张人民币一百元。 (二)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长不超过六年。 (三)发行利率较低。发行利率一般都会大幅低于普通公司债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四)都规定...


·对于交通事故多长时间报警有效
      对于交通事故多长时间报警有效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 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 可以诉讼,主要诉讼过程由保险公司委托的律师或保险公司理赔的专业人员到庭参与。 保险公司处理投保人的保险理赔案件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保险理赔,对于医药费的赔付,保险公司依据伤者...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
      车祸保险误工费怎么赔?“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


·强迫交易罪从犯的判刑是多少
      看情节轻重而定:其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应当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拒绝赔偿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对方承担起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