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关系。原告如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告写单位名称、地址。次一行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法定代表人应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告不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项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与原告的关系。被告栏的事项与写法与原告栏的事项和写法相同。(3)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履行合同、产权归还等。诉讼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简明扼要。(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民事诉状的 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根据。一般是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和事实经过都应具体写明,其中,应着重写清楚被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实质性分歧。事实写清楚以后,提供充分的人证、物证、书证及其它足以证明原告起诉有理的证据。理由部分,就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侵权或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写明提出请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但必须注意援引法律应准确、适当。(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可以这样写:“为此,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7)附项。应依次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不同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没有什么可比性,关键是女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是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的,如果男方各方面的情况都比女方好一些,而且是女方自己有不良嗜好的话,孩子不是女方想要法院就一定会这么判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怎么分割有离婚协议的
      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怎么分割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怎就按照法条执行分割。如果是赠与的话那也是一样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而实际上,赠与...


·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离婚案件中,经常看到当事人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而此时委托律师肯定是要支付而费用,而不同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又不一样,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吧。 一、北京离婚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男方孕期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看来,在女方怀孕期间,也就是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这段时间内,男方...


·离婚后再登记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登记要带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


·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离婚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支付彩礼时是否已经存在婚姻关系而定,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婚恋中男方给...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观点:根据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的只归一方所有的...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当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支持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人发生的争议怎么解决?
      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人发生的争议怎么解决?双方进行子女抚养权的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上诉法院进行判定结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给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
      一、抚养权抚养费法律规定必须由父母给吗? 如果子女的抚养人是父母就应当由父母给。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子女的抚养人都是父母,父母对子女有直接的抚养义务应当抚养小孩到其成年,抚养费包含了生活费,学费等等费用,具有法律效益。 二、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