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关系。原告如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原告写单位名称、地址。次一行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法定代表人应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告不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项还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以及与原告的关系。被告栏的事项与写法与原告栏的事项和写法相同。(3)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履行合同、产权归还等。诉讼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简明扼要。(4)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民事诉状的 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根据。一般是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或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发生争执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和事实经过都应具体写明,其中,应着重写清楚被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实质性分歧。事实写清楚以后,提供充分的人证、物证、书证及其它足以证明原告起诉有理的证据。理由部分,就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侵权或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写明提出请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据,但必须注意援引法律应准确、适当。(5)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可以这样写:“为此,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决!此致××××人民法院”。(6)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诉状的年月日。(7)附项。应依次写明本诉状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不同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因素没有什么可比性,关键是女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是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的,如果男方各方面的情况都比女方好一些,而且是女方自己有不良嗜好的话,孩子不是女方想要法院就一定会这么判的。



·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是因为离婚夫妻在某些方面产生了争议,因而只能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才能定纷止争。然后在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须要律师吗?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只要是打官司就要请律师,那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孩子相信是任何夫妻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并且说句实话,现在一个小孩的成长,作为小孩本人来说,如今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压力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基本上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


·一、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怎么办?
      一、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怎么办?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应当积极的配合相关机关的调查工作,重婚罪是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被起诉重婚罪的,如果当事人确实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自首,如果是没有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


·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什么
      彩礼这几年在我国其实是比较流行的,一般在男女结婚之前由男方支付一定财物给女方作为结婚彩礼,但这并不是法律中要求的结婚必须的,因此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给彩礼或者不给彩礼。另外,我国对彩礼也有相关的规定,下文中我们带来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是什...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
      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什么抚养费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


·对于重婚怎样才能判缓刑?
      对于重婚怎样才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


·起诉离婚一定会立案吗?
      我们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对方坚持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另一方,要求离婚。但是,起诉离婚情况有很多种,那么,起诉离婚一定会立案吗?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是否会立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


·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可以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角度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尽量协商,无法协商的,由法院判决,应当准备好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更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材料,如收入水平、文化水平、居住环境等情况。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一、当事人到法院如何起诉离婚? 1、 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离婚案...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前谈之色变的离婚现在成为了普遍的现象。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并规定了离婚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离婚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能判决吗? 一般夫妻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