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一、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的规定,私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起诉时只起诉个人独资企业,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中止执行,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解散时又未通知债权人和法院,债权人在五年内又未向投资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就消灭,债权人的权益无法实现。在债权人向个人独资企业起诉时,将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列为共同被告,如在执行过程中,企业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就可以直接执行投资人的其它财产。
二、合伙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这一规定认可了两种分担亏损比例的方法,即约定比例和平均分担。
从承担债务角度看,两种分担都是合伙人之间按份承担合伙企业债务的方式,即按份之债。
《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是以民法合伙法律制度为立法基础的,《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欲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但要注意区别的是,《民法通则》允许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以合伙人出资的比例分担债务,《合伙企业法》限制了这种分担比例,规定有约定分担比例的,依照约定比例,没有的,只允许平均分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不管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只要有债务的存在,就应该对债务进行承担并清偿。而债权人也可以按照上文的介绍来依法追讨欠款。作为债权人,您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来依法追回欠款,但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迟还贷款怎么申请?疫情延迟还贷款的申请是首先需要明白在哪一家公司贷的款然后,还需要知道贷款公司的电话是多少,一般情况下,延期还款都是需要申请的,提前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申请表格,然后递交给金融机构就可以了。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处理...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生活中,遇到欠款方面的纠纷,多数人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要想法院能够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究竟追讨欠款诉讼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追讨欠款的诉讼要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


·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能怎样催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
      签完订货合同付完尾款退货定金退吗?付完尾款退货是否能退定金要根据退货的原因分析,因为质量不合格才退货的,对方需要退回定金,且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


·保密条款的内容?
      保密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保密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


·债务纠纷现金借条法院多久追回
      债务纠纷现金借条法院多久追回?债务纠纷法院起诉后的审理时间一般是6个月,用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就能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什么是银行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交易中,代位权很好的保护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是代位权的行使并不是债权人随心所欲的进行,若是债权人希望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那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换句话说,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一、讨债时如何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由受理的法院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