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最高人民法院合同诉讼统计时效怎么算?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


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 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案件在提出诉讼到完成法院判决,以及执行判决的整个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诉讼过程不是很快,需要起诉人和被起诉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分人员的工作。提出诉讼的申请需要人民法院审查核实之后再予以受理,起诉人可以提前所需要的材料证明准备齐全。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影响合同成立、生效的因素有两个,它们是内容因素和形式因素,交易双方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审查这两个因素,免得事后发生纠纷。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该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吧。一、如何审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形式应当符合...


·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无偿合同重大过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其承担责任相比有偿合同要轻一些。无偿合同在实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中,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不符合损害赔偿的宗旨。损害赔偿的基本宗旨,就是将损失归咎于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是这样,在一般情况下,不论有...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目前留学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到与国内不同的教育方式,对于留学生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除了通过考试被国外大学录取外,委托中介办理留学也是出国留学的一个途径。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留学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那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生效,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果合同无效,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无效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而合同无效损失又该怎么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一、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


·合同违约后如何向法院起诉?
      合同违约后如何向法院起诉?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二、解除合同后有什...


·如何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如何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一、合同的变更的概念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变更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合同变更的对象。在合同无效、...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吗? 合同的履行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履行的过程需要注意很多的细节。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出现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那么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现在就由我们来给你们解答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吗 我国《合...


·用假章签合同未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该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具体量刑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
      合同传真件是否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