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可以约定日综合工资里包括加班费吗?约定的日综合工资里是不包括加班费的,劳动合同约定加班费无效,但可以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基数。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时间有很多的不确定性,用人单位约定具体加班费金额无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法定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二、加班工资的标准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有关加班工资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加班时间而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的加班情况确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处理,也可以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么?
      正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的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承担补偿金的。解决补偿金有两种方式,一是协商解决,二是诉讼解决。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工资待遇还有吗?
      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工资待遇还有吗?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期间工资待遇还有吗? 还有的;公务员立案侦查期间工资,是需要发放的,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的,则需要进行处理后进行工资的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员工不肯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该条款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是什么?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


·在2017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中并没有对前两年的有
      在2017年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中并没有对前两年的有所多的变动,但是劳动合同依然是现今劳动者在工作时维护自身权益的工具,有利于整个劳动市场的经济秩序,可以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到一份保障,使得双方建立起良好的关系,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有所帮助。 第一章 ...


·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
      公司里在一般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会与公司签订合同,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如不签约,就会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是也有人说,过了一个月也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签这个劳动合同只是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所以只要满一个月的员工还是有必要签订这个劳动合同的。 一、公司在员工入...


·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辞退没有书面通知可以吗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法律亦保护用人单位的权益,所以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单位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辞退职工的类型包括哪些 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 一、加工承揽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


·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此时单位是可以将其辞退的。即,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属于合法辞退的情形,但具体该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这又是另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了。下面我们为您做分析解答。 一、怎么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 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上海浦东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上海浦东工伤认定多久出结果?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