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有什么关系?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规定》第11条、第12条、第13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基本工资的内容


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员工在组织中可以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基本工资即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资;岗位工资是根据岗位(职务)的技术、业务要求、劳动繁重程度、劳动条件好差、所负责任大小等因素来确定的;绩效工资是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实际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一般来说,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是固定的,绩效工资是浮动的。


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得的报酬,它构成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劳动者基本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加班工资需要有加班情况才会发放个员工,基本工资在平常情况不会随意变动。劳动者的薪资在每个月下发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及时提供具体薪资的明细,保证劳动者对具体工资发放情况的知情权,针对有工资算错的情况的及时联系公司,核实并改正。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陕西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职工工伤事故的鉴定标准按照不同地方的法规规范,有许多不同的标准,当然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的内容仍然是适用的,那么下列内容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陕西省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通过以下内容帮助您的了解。 陕西省最新工伤鉴定标准第四条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
      一、自身没工作醉驾档案在哪里?没工作的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人才市场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通常在表述习惯上分为永久,...


·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教师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很多教师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辞职,有些学校要求教师承担违约金,那么教师需要承担违约金吗?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一、劳务关系工伤认定可不可以做?
      一、劳务关系工伤认定可不可以做?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 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没签劳动合同并工伤怎处理? 工伤赔偿标准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赔偿是怎样规定的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大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和把控,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有时候仍能看到,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系列安全事故。引发工程质量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不论哪种原因,当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的时候,我国对于质量事故赔偿是着明确规定的,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赔...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工人到工地干活时,首先得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到期之前,单位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工人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用人...


·公司以为反员工手册的理由辞退合法吗?
      公司以为反员工手册的理由辞退合法吗?是否合法就要看所给的辞退理由是否属于真实的。如果无故辞退是违法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返法律纪律的,用人单...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能要求赔偿吗 现在社会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很多劳动纠纷产生。《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给予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并不是所有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能得到赔偿。1、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过来咨询说,自己签...


·端午节工资该怎么算?
      工资报酬是劳动者生活的最主要来源,所以每位劳动者对于自己所能获得的工资要了如指掌。劳动者除了需要知道自己的基本工资及福利待遇外,也要对单位的加班费管理制度有所了解,特别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各位劳动者介绍端午节工资的计算方法,以供您了解。端午节工资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