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纪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7.遵纪奖励与违 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二、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即时辞退,能获得赔偿吗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辞退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比如,旷工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规章制度规定旷工3天给予警告处分,15天可以解除合同,那么,职工旷工对号入座就是了。员工虽然多次违反劳动纪律,但不构成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企业解除合同就是违法解除合同,需要支付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赔偿金。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经过了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有职工代表和工会参与,且经过公示。劳动纪律涉及到的范围也比较广,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自然应当严格遵守单位的劳动纪律。而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规定,若是劳动者有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时候,单位是可以无责将其辞退,此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因为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如果因工受伤不能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于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职工因工伤劳动关系解除后有那些赔偿?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企业是否承担?让我们通过下文听听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的情形 非过失...


·社保工伤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社会中,购买社保已经成为选择工作的一大硬性指标,这是对人身权的一大保障,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因公受伤的情况,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通过社保解决就医问题,但你是否知道正确的社保工伤赔偿流程?下面将详细为你介绍工伤理赔流程,为你排忧解难。 社保工伤赔偿程序,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若要想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都是要求要提供一定的认定材料的,否则也就无法作出认定了。那实践中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要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某劳仲案字(年)某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1、适用法律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
       劳动合同是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去留的自由,且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如何规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如何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怎样赔偿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怎样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赔吗
      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具体原因是,工伤赔偿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所以,工伤保险赔完了单位还要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
      一、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生效吗?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是生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说起童工,可能大部分人都与未成年工区分不开,其实对于童工主要是指那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则是16周岁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童工,禁止用人单位雇佣,那要是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非法辞退员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非法辞退员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等,确保不要有遗漏(相关工作牌等一切只要与工作单位有关的东西全部上缴);3,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工作单位,不得延误;4,如涉及到工资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