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事实婚姻债务的规定是现在不需要由双方共同对于所形成的债务来进行偿还,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未婚的男女二人在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构成事实婚姻的需要满足以下要点:(1)同居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2)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3)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且其主动公开其夫妻关系;(4)男女双方在同居时已经具备相关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二、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认定经历了许多变革。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之后,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做了很大的修正,明确了男女双方同居但是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案件受理之前,告知当事人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如果双方不去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婚姻关系就是无效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发生在1994年以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关系中,才会出现债务纠纷问题,1994年以后,双方没有补办登记,是不能认定为婚姻的。当事人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当然也不必承担共同的债务。法律的日益完善,是适应社会的新形势,所以合法、不违背法律规定,是认定事实婚姻的重要因素。总的来讲,事实婚姻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同居的双方男女同居时是符合结婚条件的,比如当时都是单身,不是直系亲缘关系等等,这点和现行的结婚规定是要一致的。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外也是夫妻关系相称,这时没有登记结婚,该夫妻同居行为发生在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前。同居行为发生在1994年颁布《婚姻管理条例》以后,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一旦构成事实婚姻,则夫妻双方就要承担婚姻中的共同债务。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事实婚姻做出合理的认定,指的是我们国家1994年2月1日颁布相关的条例之前,在现在这个阶段的话是不能够承认事实婚姻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的,所以他在这个过程当中所形成的债务关系也不能够由双方平均承担。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
      公司向股东借款利息不应超过多少?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
      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 不管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除了本身的发起人之外,其实还是有一些股东的,法律也是赋予了公司股东一定的权利的,股东在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也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而现实中,公司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欠债,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


·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相关问题有哪些
      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相关问题有哪些 一、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出质人...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私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高利贷行为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之间自愿进行高利借贷的,法律也控制不了。而此时进行高利借贷的双方也会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高利贷借款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高利贷借款合同范本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当事人于 年 月 ...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账的,可不必另设其他科目,可计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借给公司的钱,做为公司的用途,与设押金子目无关系。 会计分录: 借:银...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一、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一、 债权转让债务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


·债务纠纷的官司该如何打?
      在债务人耍赖拒不还款,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的官司该如何打呢?此外,一般民事类的诉讼都会涉及到诉讼费的交纳,那么债务纠纷官司的诉讼费是多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揭晓,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债务纠纷官司方面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