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上述三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3)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交通事故中,区别于不同的情况,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不一样。很显然,一般伤害并未致残的赔偿相对是比较少,也是比较低的。不过,要是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情况比较严重,甚至导致受害人残疾、死亡的,此时的赔偿项目比较多,另外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2、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很多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这些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能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吗?我们整理了有关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的有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效力如何 一般来讲,自愿达成的赔...


·摩托车一般几年报废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小、微型、大型非营运车载客汽车、非运营轿车无使用年限。正三轮摩托车...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
      一、一般交通事故身亡赔偿多少钱?一般赔偿几十万元,具体项目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
      车祸引起旧伤复发怎么处理?车祸引起旧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同时,该二次治疗应以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首次治疗为基础。因为每个伤者伤情的不同、个人体质的不同、恢复情况的不同,致使首次治...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交通...


·高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量化标准
      高速路为我们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需要司机朋友们特别注意,高速路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繁地段。因此,高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尤为重要,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高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量化标准,内容如下: 一、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过错责任认定主要针对的是机动车,但是...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不能有强买强卖的情况出现,如若不然就有可能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强迫交易罪。由于在强迫交易过程中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很多人无法区分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什么区别 区分抢劫罪...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要求交警居中进行调解的,那么才会启动交通事故调解程序,而要是调解成功的话,那么交警需要根据调解的内容作出相应的调解书,并送达给当事人。那这个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 ...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有了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许是习惯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有了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或许是习惯了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人们在平时的出行方面也在追求速度。这就会给社会带来一些危险的隐患,使得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当遇到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的时候,我们应该寻求怎样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现在,我们就针对此问题给您做一个简单...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
      行人全责交通事故如何赔偿的?交通事故行人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