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买断抚养权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买断抚养权可以吗?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更改抚养权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三、抚养权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当父母双反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双方也是需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另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家属需要支付抚养费用并可以定期探视子女,那么探视的时间也是会由双方协商来确定,如果说在探视过程中有不合法的行为也是向法院申请取消对方的探视权的。



·一、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怎么写?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关于孩子抚养费...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是什么? 一、在什么条件下启用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得根据具体案情来分配。 1、假如诉讼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诉讼请求当事人都能联系的,可以使用简易程序,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并且不适用延长。正常情况下立案后一个月内可以开庭的。 2、如果案情复杂...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继续抚养子女。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被转移怎么办离婚时财产被转移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结婚过彩礼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一、结婚过彩礼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丈夫在婚内涉嫌重婚坐牢吗
      丈夫在婚内涉嫌重婚坐牢吗?婚内涉嫌重婚一般都是要坐牢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夫妻的财产状况千差万别,离婚时稍有疏忽,就可能会遗漏某项财产。而且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离婚前就会转移隐瞒财产。如果出现了这些情况,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起诉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此时离婚隐瞒...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
     ...


·离婚多久后可以在结婚登记
      法院判离婚多久后可以在结婚登记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务中,判决离婚的条件有: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


·一、婚前协议书范文最新版如何书写?
      一、婚前协议书范文最新版如何书写?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两人以上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


·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一直在严厉的打击重婚行为,但现实生活中,仍有大量的人在实施重婚行为。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呢?若要证明对方重婚,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此时又该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属于重婚的行为都有哪些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