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伤2级伤残17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伤2级伤残17年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伤2级伤残护理费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并结合实际中的一般情况,护理费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计算:

1)、受害人住院护理费

(一)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进行计算。

1.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也即护理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进行计算;

2.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

3.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二)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如果对受害人进行护理的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来进行计算。

2)、受害人出院后的护理费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在经过鉴定机构鉴定确定伤残护理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或者是出院之后其生活确实不能够自理的,受害人主张出院或者是在定残后的护理费,受害人也可以向赔偿义务人索赔。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报案办理。办理时 ,还应对这类相关的受害者进行救治,保护这类人员的人身安全。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人员的实际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调包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顶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肇事者因为不具备开车的资质而去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时候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他们就会找人进行调包以为处罚的会比较轻一点,那么对于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呢?下面有关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在交通不断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伴随而来。对交通事故的理赔也尤为重要,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必须对交通事故理赔有所了解。我们接下来就介绍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增加您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1、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年该地区社...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很多人会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选择报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清楚交通事故的报案期限的,有的人甚至认为随时都可以。那么究竟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陪护费需要啥?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陪护费需要啥?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
      一、交通事故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


·13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13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一、13万标的交多少诉讼费? 13万标的交2000元到300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
      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 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一直在主路上缓慢行驶,这种情况肯定会让后面的车辆很着急,因此在安全的情况下会选择超车。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机动车是不得超车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不得超车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量刑是多久?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保险赔偿时间是三个月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但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约定。根据《保险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