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监视居住跟刑事拘留两者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七天,对于三类情形的可以延长至三十天,需要继续羁押的,须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而监视居住是对不需要的采取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其出入居住场所的强制措施,其通信、会见均会受到限制,并需遵守一定的义务,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一般来说,必须先有刑事拘留,才会谈到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至于严重性,一直被拘留的会更严重些,但也有例外,如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疾病或怀孕,一般是先予以取保候审,如无法满足取保条件又不能拘留的,也会给予监视居住。总而言之,严重性是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不能根据采取的强制措施来判断。二、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都是会被司法机关进行处罚的,那么当被刑罚的过程中出现了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其他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监视居住的,这样也是体现了国家司法的人性化,在对犯罪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时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法律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情形有什么?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条例具体有哪些?
      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维护,尤其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会的稳定更是国家长盛久安的基础,所以是我国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定,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的内容。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随意殴打他...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
      属于犯罪的预备行为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


·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若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的话,则此时不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践中,使用信用卡的人比较多,但可能自己不小心就会涉嫌构成此罪,那么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该怎样预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怎样预防构成信用...


·在我国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贩毒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而此时无论具体贩毒的种类是什么、数量多少,一旦被发现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我国对贩毒的处罚,最高可以是死刑。那实践中,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一公斤判死刑吗 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故意杀人可以说是最恶劣的罪行,法律也规定犯故意杀人的,最高刑可处以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


·纵火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即使您都想有一个和平安稳的生活,也偶尔会发生天灾人祸。而人为犯罪的种类有很多种,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带来严重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今天,我们要和您谈的就是人为纵火。那么,关于纵火罪量刑有着怎样的规定呢?一起随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纵火罪应如何量刑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
      罪犯哪些情形不能监外执行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二、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什么?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一、刑法中行贿犯罪一般坐牢几年?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时间得多久
      当今时代人们的消费观念越来越开放,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如果处理好了,对我们的生活是非常方便的,但是,如果到了期限不按时进行还款的话,达到一定的标准的话,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我国针对信用卡诈骗是有着具体的量刑标准的,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时间得多久呢?一、信用卡逾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