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一、法院判决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吗?

法院判决不一定属于物权原始取得,因为如果法院他判决的是继承类型案件所取得的物权,那么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通过一定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原始取得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而取得物权,如孳息、征用、没收、罚款、罚金、先占、拾得、发现、添附、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等等。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物权。物权的继受取得又称为物权的传来取得,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依赖于他人意思表示而取得物权。

二、原始所得主要形式

中国的原始取得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税收。

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2、原始取得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3、原始取得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4、原始取得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

5、原始取得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原始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7、原始取得无主财产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原始取得的方式虽然说是比较多种,但是法律当中也对于这几种原始取得的方式作出了明确的列举性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取得了一些财产都不属于原始取得,但是极少数情况之下也是属于原始渠道的。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
      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吗?判决前羁押的一日抵一日,这是对于最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折抵情形。具体规定如下:《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持刀抢劫3000判多少年
      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伤害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无期甚至死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


·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一、什么情形下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权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根据犯罪事实的不同判决结果也是不同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诈骗28万判几年
      诈骗28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涉嫌诈骗刑事犯罪,一经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架软组织损伤怎么判
      如果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


·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
      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 一、行政诉讼有几种判决结果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 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


·未遂判的重还是中止判的重?
      未遂判的重还是中止判的重?犯罪未遂重。犯罪中止的主观恶性比犯罪未遂小,因此量刑会比犯罪未遂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


·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高管忠实义务民事判决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违背忠实义务造成损害时,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关于公司高管的此种民事赔偿责任的性质,本文认为,该种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 ...


·盗窃信用卡15000元能判多少月
      盗窃信用卡15000元属于盗窃罪,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正当防卫杀人会判多久?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进行的,但在防卫的过程中,其实就有可能没有把握好限度,造成对方死亡的情况也是有的。那么此时正当防卫杀人会判多久呢?相信大多数人都比较关心这点吧,其实此时要先看是否可以认定为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判多久的问题了。 一、正当防卫杀人会判多久 正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