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能得到抚养权吗?孩子没满一岁离婚男方有可能能得到抚养权,如果女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的,则可以由男方抚养。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等。二、司法解释1、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孩子的抚养权在进行确定的时候,他有一个最基本的大致性的原则,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或者是一周岁以下的话,基本上都是判决跟女方一起生活的,但是女方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归男方所有。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一、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已婚男人让未婚女怀孕算重婚罪吗 不管女方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在怀孕的情况下不一定就构成重婚。 因为重婚需要具有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
      婚前赠与财产婚后可以分割吗根据赠与的法律规定,赠与行为完成后,该物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受赠与人一方。因此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获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因此,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再分给对方。二、婚前赠与房产离婚是否可以分割主要分为两种情况:1、夫...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是约定无效的主要是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条件都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孩子如果还比较小的话,此时由于不具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但父母抚养子女,不管是实际抚养还是支付抚养费,总是有一个期限的,那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才行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现在抚养费支付到多大 1、无条件给付期...


·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选择不同方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当事人应该了解清楚相关的内容,否则自己花费了时间、金钱,最终也可能不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那要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应该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程序是什么? 提供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 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


·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
      要是男女没有结婚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此时成立的是同居关系,而并非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生育子女,虽然此时属于非婚生子女,但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了法律保护。那么没有结婚小孩抚养权归谁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没有结婚生了孩子怎么办? 没有结...


·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什么?
      许多人可能对社会抚养费这一概念不太熟悉,社会抚养费其实就是以前人们所说的的超生罚款,只要是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社会抚养费规定的内容,那么就需要向国家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汕头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规定是社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疑惑。 汕头社会抚养费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