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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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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证据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网络电子数据的特点,在起诉前最好的取证方法是向当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同时要注意的是,公证处制作的公证书,应特别注意详细地说明取证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上网方式、浏览程序、实施下载打印等过程,以增加该公证证据证明力度。

1、是否违反管辖。《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的住所地比较容易界定,但由于网络行为具有无限延伸性和超越地域性的特点,哪里是网络侵权行为发生地则很难确定,我们可以参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管辖权的区分办法。《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侵权行为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一般法院都以实际取证地点作为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以此来确定侵权案件管辖权。

2、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向公证处提交其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向公证处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经办人的身份证等。

3、当事人与所申请的公证事项之间必须存在利害关系。

4、是否需要经办公证人员回避。

5、互联网证据随时可能被修改或灭失,办理公证时应注意时间的相对集中与连续。

6、涉及两个网站之间侵权的案件(如著名的新浪诉搜狐案),最好将两个网站的内容同时保全,以作比较。

7、公证书应当根据实际操作过程,详细叙述时间、地点、上网方式、浏览的路径、网址、实时下载打印等过程,逐页存储并打印相关的网页,并把实时打印所得作为公证书的附件。若被侵权作品内容较多,应当全文存储,可有选择地打印部分文稿作为公证书的附件,并在公证书中作出说明。

8、尽量在本公证处操作本处微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书应在何处制作,《公证程序规则》并无明文规定。但在办理网页公证保全时,公证书应尽量在公证处制作,这是办理该类公证切记之要点。因为在公证处进行公证,所使用的是公证处的计算机,计算机在进行公证之前不为公证申请人所控制,因此无法预先在计算机中进行技术处理,而如果在申请人的处所进行公证,则就存在这种可能。譬如在申请人处进行网络深度链接的时候,申请人处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修改文件使特定域名与特定IP地址进行联系。换言之,技术人员可以使在某一层级上的“锚”所指向的IP地址发生改变,即链向另外一个网络或者另外计算机。这样,在公证员使用浏览器访问网站的时候,导致计算机去访问该公司内部的某台计算机或者另外的网站,如果在该台内部计算机上预存或者另外的网络存在侵权内容的页面,就非常容易使公证人员产生误解。因此,这种公证书的效力往往被质疑。


·证据保全的内容
      证据保全程序原则上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当事人提出申请通常是由认为该证据能够用来支持其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提出。但是倘若双方都当事人都认为证据有利于其主张的,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出。   申请的程式是指申请人向法院以何种形式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以及在特定形式下应列明或表明...


·民事诉讼证据的认定
      1、一证一认,是指单个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出示,经双方当事人质证后,由法庭当庭对该证据材料作出认定,并说明采证与否的具体理由。根据《证据规则》第65条的规定:合议庭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2)证据与本案事实...


·出借方能否仅以借条为依据向法院起诉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


·只有单位盖章没有签字的证据是否可以采信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据此规定,当事人提供的...


·民事诉讼中对私自收集的证据的认定
      《证据规则》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涵盖了包括录音、录像等一切手段在内的私自取证方法,还由于表达的明确性,《证据规定》显然比《批复》有更广泛的普适性。所以说,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到《...


·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如何认定原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本文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所谓电子数据是...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


·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属于无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包括下列情形:(一)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二)原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四)原件...


·逾期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使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存在一定过失,人民法院也不宜轻易否定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但当事人因未及时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客观上确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其应当对该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故人...


·对方没有借条起诉民间借贷关系,我方可能可以提起的抗辩有哪些?
      1、买卖合同关系; 2、赠与合同关系; 3、定金保证合同关系; 4、租赁合同关系; 5、承揽合同关系; 6、保管合同关系; 7、机型合同关系; 8、行纪合同关系; 9、中介合同关系; 10、借款为赌资或其他非法用途等; 11、借款已还清; 等等。 但是,我...


·专家辅助人的意见属于什么证据
      首先,专家辅助人,具备某学科领域的专业知识,经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在法院同意情况下,到庭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辅助其进行诉讼的人员。——百度百科 由此可见,专家辅助人是由当事人申请的,而不是由法院指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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