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合同法》颁布之后,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应将债务人列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债务人如果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可能包括以下情形:A、为原告;B、为被告;C、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D、为证人。(6)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一款则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合同情况来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条件,债务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代位权诉讼的起诉行为,另外对于债权的认定也应当由司法机关通过审查后,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未经同意转租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吗?出租人在未经同意转租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属于承租人严重违约行为,...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合同法》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
      如何书写店铺简版转让合同? 如何书写简版转让合同呢,很多现阶段转让房屋、店铺,面临房产证变更问题,个别地方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应该用一个合同进行公证,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也伴随着人们对于交易安全的认知加深,现如今,涉及到比较大宗的买卖,交易双方都会签订正规的交易合同来保障交易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
      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1、不定期租赁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在合同当中所约定违约金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


·怎么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
      怎么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在因合同无效而产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建议当事人最好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样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在诉讼中,当事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那么该如何承担合同无效举证责任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变更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


·解除担保合同怎么写
      在现代社会中,借贷的行为是越来越常见的民间行为,在借贷双方借贷过程中,一般总是会安排相关的一个人进行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保障双方权益,担保人要承担债务违约的连带责任。如果担保合同到期或者其他的原因,担保人是可以提出解除担保责任的,那么这就需要担保人和债权人来签订一份解除担保的合同。...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或者是如果一方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时,应如何行使合同无效请求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生活中合同经常伴随着金钱的条款,这必然涉及到违约金的纠纷。那么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条款还有效吗?民法典最新规定是什么呢?下面是关于合同无效后的相关介绍。 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


·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有哪些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