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双方条件都一样抚养权怎样判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在判决时应积极的考虑这类子女的实际年龄,一般在母乳期内的,应判决这类子女归女方进行抚养。如子女的年龄超过10岁的,按照这类子女的意愿进行判处。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
      离婚上诉财产不分配上诉状可以吗?一、离婚房产不分割可以吗?可以分别处分财产,协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在以后分割。离婚协议中,就双方现在同意分割的财产写明即可。二、离婚后房产可以共有吗?1、首先,既然你们的婚姻已经没有延续的必要了。那么关于房子这方面的纠纷大家就要“手下留情...


·在我国规定彩礼钱怎么退?
      在我国规定彩礼钱怎么退?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一、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由一方过错引起的,比如男方出轨、找小三等。通常情况下,在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无过错方,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而除了分割财产外,争夺小孩抚养权也是离婚案件中一个焦点。那么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婚姻中的过错抚养权如何争取? 根据...


·新婚姻法离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无效的情形,只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被法院判决离婚的,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数字是怎么分隔的?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


·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如果离婚夫妻选择了具体的离婚方式,那事先最好搞清楚我国法律中对这种离婚方式的规定,否则在提出了申请之后,可能由于自身准备的不充分,造成最终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1、申请 ...


·犯重婚罪能起诉吗
      重婚是什么,相信您肯定都是了解的吧。我们也都知道,重婚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因为重婚不仅破坏相关家庭的和谐,更是一种犯罪行为。那么,重婚罪能起诉吗?谁又可以起诉重婚罪呢?我们下面就和您一起探讨。 一、关于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1、在协议离婚中是否可以约定孩子由谁抚养? 婚姻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协议离婚,同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由哪方进行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婚姻在当代社会是指适龄的男女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经济生活以及精神物质等方面自愿结合。同时双方根据自身的条件,观念结合而产生的夫妻关系,我国依法保护公民的婚姻关系。也支持婚姻关系中任一方表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申诉权。婚内女方出轨男方可否获得赔偿在收集到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