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行贿罪入刑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行贿罪入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罪的犯罪事实在确定后,就可以由司法机关按照行贿罪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也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处理。


·犯拐骗儿童罪处罚是什么
      犯拐骗儿童罪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


·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附加刑里面就有一个没收财产的处罚。其中又具体分为了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没收个人部分财产。那么现实中,该怎么认定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怎么认定 没收财产刑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存在从重、从轻量刑情节该如何处理
      针对同一个刑事被告人,在同一起刑事案件中,可能既有从重量刑情节,同时有存在从轻量刑情节。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从重和从轻就抵销了呢?当然不是的,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同时存在从重、从轻量刑情节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才好?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存在从重、从轻量刑情节该如何处理 一...


·传销罪中从犯如何处理的?
      如今在生活压力大的状况下很多人通过各种手段来赚取钱财,就是在这种想要在短时间内赚取大量金钱的心理作用被不法分子利用,诱骗到违法组织,如今最常见的就是传销组织,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精神以及经济上的损失,那传销罪中从犯如何处理的? 一、从犯的法律规定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


·刑罚是什么意思
      一、刑罚是什么意思刑罚: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对犯人严厉的惩罚。刑罚是国家创制的、对犯罪分子适用的特殊制裁方法,是对犯罪分子某种利益的剥夺,并且表现出国家对犯罪分子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并起到改造罪犯、保护社会和警醒世人的作用。二、刑罚种类有哪些?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不予刑事处分与宣告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予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要...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一、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要件有哪些?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家为了加强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了比较完整...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绑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所谓的一般主体就是可以负刑事责任的人,在我国满16岁的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都是属于这个罪名的犯罪主体,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八项重罪当中,14岁到16周岁的人也是要负责任的,绑架罪虽然其后果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