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如果是因孕妇受到了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是无法得到对方赔偿的。 在交通事故中凡是因为受到了伤害的结果发生后,确实是应该由责任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是,这需要由受害者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原始单据作为证据。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二、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无论双方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是否有争议都必须报警;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事故的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仍然应该报警。有的时候,孕妇本人并不是交通事故当中的直接受害人,只是两车辆之间发生车祸以后,孕妇可能恰巧路过就认为自己受到了惊吓,就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赔偿,像这样的索赔诉求根本就毫无法律依据可言。索赔是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的。



·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交了社保没签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社保已经能够很好的证明了两者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


·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单位的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因为有的犯罪只能够由自然人构成,关于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单位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与单位缴纳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知识。 一、单位交罚金和单位犯罪是怎样的? ...


·一、死亡交通事故处理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一、死亡交通事故处理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2、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3、对管辖权有争议的...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
      一、交通事故尸检报告哪个部门出具?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


·交通事故后啥时候出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根据现场的勘验、调查,然后做出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呢?可能有些当事人急于处理纠纷,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认定书。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离婚诉讼中财产评估申请书什么时候交? 一般需要在举证期间内提出财产评估申请,或者另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当婚姻财产涉及房产,夫妻俩又无法就房屋的现值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申请法院指定专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做一个公正的评断。房屋评估申请一般都是由原告来申请的,但在原告...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


·醉驾闯红灯出事故会怎么样处置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醉驾闯红灯出事故会怎么样处置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


·股权变更未分配利润应该怎么交税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转让给个人,那么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就是应该纳税所得额。产转让所得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一、交通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


·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抄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