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算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算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

(6)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车祸当中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基数分成两种情况的,因为受害者如果长期都生活在农村的话,那就只能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了。不过,任何时候家属也不能认为当事人都去世了,理所应当就应该对方赔偿,也有可能逝者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开车逆向行驶能躲过吗?
      每个国家对于交通的规定都是不同的,我国规定在道路上驾驶应该靠右行驶,并且有分很多的车道,左车道以及右车道,每个车道都有规定的行使方向,如果说逆行行使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的危险的,逆流而上,是非常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开车逆向行驶能躲过吗? 一、开车逆向行驶能躲过吗 罚款根据《中...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内侧骨折并且未行手术治疗,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 (2002年12月1日)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判刑?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
      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必须交税吗1、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都必须要进行报税,没有经营和盈利的企业,可以申请零报税。但是缴税并不是必须的,零报税就等于不需要交税。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9万元免缴增值税,其他的增值税附征的税种也可免除,但“所得税”是无法免除的,公司需交“企业所得...


·取保候审保释金交多少
      在取保受审过程中,适用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时,保证金应当缴纳多少?保证金缴纳多少由决定适用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决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般在一千元以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那么保证金一般在五百元以上。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对于保证金的数额应当参考犯罪嫌疑...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什么? 行政处罚案移交的范围包括:超出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超出本机关地域管辖范围的。目前,我国很多国务院部委规章都对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没有明确怎样移送以及移送后案件怎样处理等问题...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违章停车扣多少分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其实有很多,而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属于危险行为,因而一旦被发现,自然就会按照规定对驾驶人员做出处罚。其中在道路上违章乱停乱放,也是要受到处罚的。那么此时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
      发生车祸只能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吗1、发生车祸当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根据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