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单位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吃饭受伤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不能单方面的认为,从参加了工作以后,不管任何时间段内受了伤就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那这种情况其实职工都没有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受伤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到医院开了诊断证明以后可以请病假。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即使未解除合同也是可以享受赔偿金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一、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土建工程) 》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及近年来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


·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
      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 一、关于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告有法律依据吗 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付出一个月补偿金。3、如果是属于违法的,因而需求付出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4、公司还需付出未提早一...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哪些损失 员工不满意公司的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的话,或是因为自己的职业规划,按规定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并且,员工单方提出辞职时,不承担公司的劳动力损失,依法提出辞职即可,但是,此时员工可能遭受些损失。 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将遭受以下的损失: 1...


·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
      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 一、什么是非全日制员工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制度。 用人单位和非全日制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可以不为非全日制员工买社保(除了工伤保...


·工伤报告程序
      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


·电站道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站道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一般都是发包人将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发包给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某一工程的建设签订相应的承包合同。由于工程建设本来就十分复杂,在承包人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与发包人之间可能会存在很多争议。因此,签订一份合同是十分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


·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肯定是想要获得最后的那个结果,才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认定损害是否能构成工伤。这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劳动者、用人单位利益挂钩的事情。那一般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何主张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一、员工外带公章借条怎么写? 1、先写标题“印章借用申请表”; 2、然后,写上申请时间; 3、接着,填写上印章名称、使用人、借用部门、借用时间、申请人、归还时间。 4、然后,写清楚借用事由,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原因纠纷; 5、最后,提交相关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