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业贿赂罪中的单位行贿罪会如何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商业贿赂罪中的单位行贿罪会如何处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行贿罪定罪量刑。单位行贿是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其负责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也归单位所有。如果在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单位行贿所取得的非法利益中饱私囊,归个人所有的,根据本条规定,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389条、第390条规定的个人行贿罪处罚,即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综合上面所说的,应商业贿赂而形成的单位行贿罪,不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员会承担刑法的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也要给予相应的罚款,这也是我国给出的双罚制度,就是为了约束不能以行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然都会为此付了相应的代价。



·敲诈勒索最高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最高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我国公检法机关历来对于那些认错态度比较好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秉
      我国公检法机关历来对于那些认错态度比较好的犯罪嫌疑人,都是秉承着宽容的处罚原则的。当然,其中也不乏有一些人知法犯法,甚至在被发现以后,仍然不知悔改,企图用自己的小聪明玩弄于我国的法律,甚至欺瞒我国公检法机关人员。比如说有些胆大妄为的人,自己醉驾却让别人顶包,那么,我国关于醉驾顶包...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构成条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


·刑法中的伪证罪该如何处罚?
      伪证罪可以说是只能出现在诉讼过程中,但这里也明确了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证人、翻译人等有虚假翻译、记录等等行为,此时并不能认定构成伪证罪。而在成立伪证罪的情况下,您知道我国刑法中的伪证罪是如何处罚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中的伪证罪如...


·信用卡诈骗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信用卡,可以说是人们在购物时候最常用的支付工具之一。虽然目前已经有许多网络支付工具更为便捷,但是信用卡仍然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但是,由于信用卡的特性,信用卡诈骗也趁机产生。那么,信用卡诈骗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律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


·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相关处理的工作中,常常涉及到仲裁人的权利行使,其对整个事件起到重要的作用。若是相关仲裁人违犯法律构成枉法仲裁罪。那么,您知道枉法仲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构成枉法仲裁罪的一般会有三年以下的徒刑,情形严重的会增加量刑。 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刑法规定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一、刑法规定醉驾无事故都是缓刑吗? 不是,对醉驾一般是不会判处缓刑的,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


·故意伤害罪最高判几年?
      最高可判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轻伤以下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赔偿,如何定罪? 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也伴随着飞速上涨。部分司机由于自己的不小心或者是喜欢飙车等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后由于害怕承担责任加之侥幸的心理而逃之夭夭,最后造成人员死亡,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赔偿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吧。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